|
|
| |
|
|
|
|
|
1. 利港人 2012-05-21 10:30:16
|
|
木鐸兄呢篇文發人深省,值得諗住落釘博收購的投資者參考三思! 你寫舊樓收購果然就是有一手,還望多寫。
|
|
2. 失望 2012-05-21 16:02:44
|
|
有位朋友因家人與他的關係極差, 十多年來不往來, 導致朋友他一直都很想解決這層聯名的樓, 最近於是去問東華, 希望將他這一半的長命契業權捐出, 因知東華都會接收物業作為出租之用, 再用租金來用回慈善之上. 他心想既然這層樓買的當初是由他付首期及供樓, 而弟弟卻沒出分亳, 既然本想要賣, 但媽媽卻想趁此抓一筆以留給他最愛的細仔. 那麼根本都談不下去. 問題一直都解決不到. 於是以為捐給東華後, 就能解決問題. 還很開心地能徹徹底底地解決. 誰不知東華給予的答案是拒絕. 因是聯名長命契, 就算是共同擁有業權都不能接受捐贈. 唉....關係由這樣差, 而且當時朋友為不想與家人對罵, 所以本來份契是在朋友手中, 但媽媽的要求拿出來給細仔保管, 他都算數. 現在朋友已經失業了兩次, 以為想藉此解決這層樓的問題, 不理細佬沒有拿過首期, 只要能解決問題都一人一半分了它. 以希望解決問題為大前題, 不過連東華都不要, 那麼問題換句話說都未能解決. 這點令到朋友很失望. 朋友還說試過應徵東華很多次, 都落空, 本都不想這些, 照捐給他們, 奈何他們都不肯要. 原來您以為捐給別人, 別人會多謝您, 會要您的東西. 原來都會選擇取易的事才去做. 是否真的慈善真的不禁問!
|
|
3. 8得好 2012-05-21 16:15:58
|
|
所以就樓上2樓的故事, 提議所有朋友, 買樓除非是兩公婆, 否則不要輕易與人聯名. 尤其是兄弟姐妹. 因為故事都有得給您看, 很多有錢人家的兄弟姐妹都會去爭家產. 更何況是窮的, 而且老媽心中的至愛仔女, 就算您這個不多得她的心複但多孝順的那個, 只要您不是她至愛的那位, 最後都一定幫他暇鍚的向不鍚的那位討回物業回來. 所以是無天理的. 這些故事是實在聽得太多, 真的不要以為天下母愛就一定是最好, 當中都有很多偏心及不公平所在. 尤其拉仔拉心肝, 很多拉仔拉女做到好衰, 在母親心中都會萬般保護維護. 而作為中間的仔女, 一定是輸硬的. 這些故事只有肥佬湯才不會相信, 反罵人家是不孝, 還要什麼大造文章去批評. 只是他活在快活谷不知民間疾苦.
|
|
4. 真善心 2012-05-21 17:02:30
|
|
回二樓: 要做善事的話, 應該以接受者的角度出發, 如果出於好意卻為接受者帶來麻煩, 那麼不做便算, 不應拿接受者來出氣。 老實講, 故仔當中都講出了其中的麻煩一二,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難道東華將來跟捐贈者的親友打官司乎? 例如: 大廈要做大維修, 誰出錢? 可能將來東華想唔要都難!
|
|
5. 回4樓 2012-05-22 14:49:12
|
|
似乎4樓這位人兄看事太過主觀, 2樓的朋友不是找接受者出氣. 只是指出, 東華在接受物業時, 是取易不取難. 這樣只會阻礙捐贈者的真心. 而且4樓您這位人兄的語調太過重了, 似乎是批評別人的不是, 而不是欣賞捐贈者的動機. 您說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您都好似想找交罵似的, 有誰自己辛苦付首期及供樓後的物業, 會己所不欲, 而無故找人送捐呢? 就是當中家庭發生了問題, 而相信樓主是不想再與家人有什麼的對抗, 所以才選擇這樣一個比較寧靜的處理手法. 而不是您所說的所以樓主將層樓當成是垃圾般去迫東華要, 事實不是如此. 請4樓您以正面看待事情, 若果不太明白樓主所以, 您可以發問, 而無需胡亂批評樓主的不是. 別人的家庭有什麼事, 犯不著我們外人去批評, 更加我們都不知故事的真正是如何. 您憑什麼來批評樓主呢! 真為您這種理解能力低的人可憐.
|
|
6. 4樓真善心 2012-05-22 14:55:58
|
|
阿4樓真善心, 您真善心囉! 一看您的指責人家2樓的說話, 已經知道您根本不熟識物業的法律事宜. 2樓失望朋友的主旨是指出, 東華在接受物業的最基本設限就是凡聯名的長命契或共同擁有, 只要是一半的捐贈, 他們都不接受. 除非要聯名的所有人都同意捐贈才接受. 您這位真善心朋友, 在不懂物業法律的情況下, 就貿然批評指2樓什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您的語氣是否有點兒那過呢? 正如樓上人兄所言, 自己辛苦付出的樓宇, 點會有人輕易送贈給一個機構呢? 您有時間想清楚才去罵人是否不對啦! 香港就是有太多您這類無知的人指桑罵愧令到香港不和諧.
|
|
7. 掹車邊80後 2012-05-22 15:20:14
|
|
長命契如果未做severence, 其中一方想賣都好難, 就算賣到都極微機會可以做到mortgage, 因為你只係有potential right to the whole property, condition: survivorship. 不幸早d 死o個位, 層樓都唔當係佢estate, 所以東華係無可能accept的
|
|
8. Bb 2012-05-22 15:34:50
|
|
据本人所知,长命契顾名意是长命者最终拥有物业, 中间是不能单方面转让,继承, 所以我认为东华不是怕麻烦不接受捐献, 而是法律不允许. 否则对另一方绝对不公平.
|
|
9. Bb 2012-05-22 15:38:32
|
|
黑心点讲, 你就要好保重, 不要计较眼前得失, 长命者胜.
|
|
10. Bb 2012-05-22 15:46:18
|
|
"本來份契是在朋友手中, 但媽媽的要求拿出來給細仔保管, 他都算數. " 因为是联名长命契, 契约在手也不能做任可事, 所以你不用介怀. 反而要万一伯母过世,就要取得死亡证, 才能完成法律手续.
|
|
11. 掹車邊80後 2012-05-22 16:10:01
|
|
To: Bb, "长命契顾名意是长命者最终拥有物业, 中间是不能单方面转让,继承" 唔一定, 但要得對方同意做一個severence手續分開個業權, 如果得唔到對方同意, 另一種方法係申請court order, 但無特別理由又係好難 "反而要万一伯母过世,就要取得死亡证, 才能完成法律手续." 唔需要特別考慮, 因為樓唔係先死者遺產
|
|
12. Bb 2012-05-22 16:30:42
|
|
多谢指正 双方同意就唔会有争执了, 没有死亡证最终都可以取得业权,手续麻烦些而以
|
|
13. 八卦仔 2012-05-22 17:22:15
|
|
樓上講吓!講吓! 果位為左層樓既責任,好似講緊佢(朋友)個伯母唔死就無計!唉!!一個唔覺意比佢(朋友)伯母知道,就大吉利是啦! 到時真係難為了新抱!! 錢財身外物,有咩四四六六傾掂佢,貼埋律師使費送比(朋友}細佬如何,正所謂為人為到底,送老母送到去極西!!只要佢(朋友)伯母想要,佢(朋友)肯比,就功德無量喇!!
|
|
14. Bb 2012-05-22 17:45:44
|
|
系喇系喇, 肯放手就真系功德無量喇!! 捐比东华都得落, 咪当捐比阿妈啰, 日后话唔定会和好如少时候架
|
|
15. 好多問號 2012-05-22 18:36:08
|
|
做樓宇買賣時 , 可用 join tenant 或者 tenant in common. 律師 會代解释 和建議 兩公婆才會用 jt 聯名, 其他组合用 tic. 這個case 怪怪地,
|
|
16. 八卦仔 2012-05-22 19:02:41
|
|
樓上,JT其實常見於母子組合,多數發生於父或母出首期幫助下一代置業,但供樓入息來源就由下一代負責,而置業目的多是希望子女自立成家,但擔心年幼子女思維未熟,借故出售物業,才多此安排!! 但時間久了,當初意義便變得蕪糊了!! 至於以上(朋友)的故事,與此解說有否類同,則不能一概而論!!!
|
|
17. 失望 2012-05-23 14:30:41
|
|
首先多謝各位上面的網友在完全未看清故事的真實內容前,就您一言,我一語的胡亂作出批評! 先講4樓網友:真善心,您指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這點聽後實在很不舒服。多謝上面已有網友給我解畫,我再講因為不是己所不欲,您若有認真去看這文章的內容就會看到,其實這層樓是朋友出首期及供樓的,但當時買樓時因為朋友的媽媽只管愛護朋友的細佬,因細佬是大花筒,加上最鍚這個幼子,所以就要求朋友要加入細佬的名,朋友當時因不懂物業買賣的法律,加上單純,也沒多想媽媽的要求是為何,故就一口答應了。 這層樓由始至終都是朋友辛苦去供,最困難時期,朋友的付出您會知道多少呢?您憑什麼來批評他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層樓是朋友真金白銀拿出來的,什麼叫做己所不欲?他不是去偷也沒有去搶, 更不明為何您指責他說"勿施於人"?其實層樓由始至終朋友都不想放棄,因為是他辛苦儲錢回來作首期購買的,後來結婚後,他要供兩層樓,除了這層外,還有自己婚後自用的,當中的辛苦您知道多少!朋友只是因為明知解決不了,就算細佬肯答應賣樓平分,他不計較細佬從未付出首期,都不想再去爭論,但細佬的太太也會反對的,因未結婚前這個未入門的弟婦已經曾經要求付出十萬就當這層樓沒有朋友的名,用此要脅想用十萬就買下朋友那份,這是擺到明想罷佔一份。而朋友媽媽更加擺明車馬要分。所以不見得所您所批評的指是"己所不欲",因為真金白銀付出的都是朋友一個。 我想再次澄清,這層樓是朋友一手一腳去付出首期及供樓的。而他的細佬是一個仙的首期也沒出過。所以不見得如您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層樓根本就是朋友的,何來己所不欲?更加當時他的姐姐去到40多歲才能嫁得出,一直都是在這裡白食白住細佬的(就是朋友的),朋友也從沒出過半句。 更不像您說到因為東華不要就"勿施於人"!重點只是因為東華為免麻煩,想一收到單位後可以第一時間放租,中間的事情最好越簡單就越好,所凡聯名的,除非全部人都同意捐贈否則都不接受。事情並不是您所說的"勿施於人"!知道嗎! 朋友之所以有這想法,全因想起多年前新馬師曾過身後,引發祥嫂及她的兒女爭產,後來祥嫂太傷心下毅然將永祥大廈她的一半業權捐給東華。其實情況如同朋友的一樣,後來只是東華勸服祥哥的仔女都捐出另一半的全部。可能是東華對於個別例子作出了個別的處理手法,但問題是故事的核心部份新馬師曾與朋友的其實如同一撤。 我希望您們是尊重我朋友的故事,若果您們認為不太了解而胡亂就去判斷那是對我朋友及我本人的不公平。因為我將故事分享並不是要您們來踐踏!可以嗎!
|
|
18. 失望 2012-05-23 14:48:15
|
|
回應Bb網友: 您未看清故事前,請不要亂說!我再講一次,這層樓是聯名,聯名是朋友及他細佬二人的名,沒有他媽媽份的。 回應網友八卦仔: 朋友從來都不怕他媽媽的看法,也不像您所說萬一給他媽媽知道就大吉利是。因為這層樓是朋友自己出首期及供樓的,他媽媽是零份都沒有的。更何況您說什麼難為新抱,十多年以來朋友的媽媽都不喜歡這個新抱的,從來沒有難為過她,因為一直都為難著朋友的太太,他們只是基於尊重媽媽是長輩,所以才一直忍受著,明明這層樓是他們兩公婆辛苦去供,但現在連家門的一條鎖匙也沒有,更不能過問媽媽閒時招呼鄉下的自由行親友來家住。 朋友之所以有這想法,是基於明知媽媽在或不在,總之媽媽、細佬、弟婦都會看著這層樓想分一份。根本就無可能去解決! 八卦仔因為這故事不是您,您可以輕易一句什麼送如東華倒不如送給媽媽!問題是我在前文已經說過,只是您的理解力有問題,我已說他媽媽在買樓之初已經要求加入細佬名,但細佬是一蚊都無出過的,原因就是媽媽想在各方面抓更多給她最愛鍚的細仔,所以就算您送這半份業權給媽媽,她都不會因此要改變在他心中從來都沒有這個大仔的心存在,若果真的如您所說送給媽媽,最後都是落入細佬手上,那麼都已經說明是長命契了,萬一朋友早死過他細佬,根本都不需送給媽媽再給弟弟,因為最終答案就是要全部都給弟弟。這是朋友他媽媽老人家一直的想法,就是因為這想法才會產生今天的局面,只是朋友當時細過單純沒多想媽媽的心原來一直都沒他存在,只有在細佬那邊。 另一樣再強調,網友八卦仔您太表面去看聯名契的處理,事實上這層樓不是母子聯名,而是兄弟聯名。更不如您所說是母親見孩子細所以錢拿出來買樓及加入兒子名的問題。而是這故事是媽媽、細佬都沒出分亳,是朋友自己全部付出,但卻硬要加入細佬的名,就因為事實付出金錢的問題,才會產生今天不能解決的局面。
|
|
19. Bb 2012-05-23 15:09:53
|
|
清官难审家庭事. 无论联名的是兄弟或母子, 只要是长命契的话, 结果都系一样---单方面想捐献都唔得
|
|
20. 失望 2012-05-23 15:19:05
|
|
回Bb網友: 份契放在那兒,不是介懷而是看到媽媽的心一早就不當這個大仔的存在,她做這樣多事幹都是為了在阿哥身上爭更加金錢留給她最愛鍚的細仔。而當時提出要從阿哥手中拿回份契給細佬保管,就是要這樣擺到明告訴大仔知這層樓雖則是您出錢但從來都沒您份兒! 所以就是看到有網友胡亂批評指什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此氣憤,因為錢是朋友出,最後連份契都不能保管。拿出來,只是真的不想家人閙交,朋友做了這麼多委屈的事,都只想平和,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過。 若果好似Bb您所說,雙方同意,那就天下太平了,相信也不會有這故事的出來吧!您們作為外人的,要批評、要指責、要狂笑是很容易,但事實上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若果真的簡單能解決問題,就不會有解決不來的事。但事實呢?當然就複雜很多! 數年前朋友失業,要求媽媽同意將這層樓賣出平分自己那份,以作生活費。當時細佬一句:"您好等錢洗嘛!",媽媽一句"我愛莫能助",朋友刻骨銘心到今天,剛剛朋友再次失業了半年,才使他再次想起這事。 朋友與他的所謂家人,由他爸爸過身後至今,足足12年沒來往過。中間曾經朋友提出買另一層樓給媽媽住,朋友當時要供六千多元/月,跟手解決兩兄弟聯名這層樓的問題,想賣掉,但他媽媽玩了他一輪,最初說好。後來卻說要賣樓先分給她80萬,餘下的您兩兄弟分?朋友就是想不通,媽媽與細佬從不出過錢,為何賣樓竟要先分她80萬? 朋友當時的孝心,我不知其他人如何看,但在我個人角度去看,的確是超出孝順的心,他明知媽媽不喜歡住舊樓,但他能力只能買舊樓,所以就以為買一層有全新裝修的,應該合乎媽媽的要求,還特意選了一間向南的,希望她會喜歡。誰不知這間是炒家化妝樓,後來才發現有很多問題。朋友以所以愚蠢,就是以為既然大家的關係都那麼差,若想解決問題,自己先行一步,先給媽媽物色一個估計她會喜歡的單位,跟著再要求她搬去住跟手賣出這層聯名樓,朋友的心意是以為媽媽會明,但奈何媽媽從來都沒這個仔的心存在,無論他做得如何好,如何孝順月月除了供樓外,還付家用,但奈何媽媽仍認為不夠。 朋友的細佬是公務員,而弟婦是中學老師,兩人月入最少7萬多元,細佬給媽媽家用7千元,媽媽仍說她一人不夠洗。朋友的收入微薄,除了供樓外仍給予家用,而家姐卻白食白住,從不付家用,但媽媽卻沒說過姐姐的不是,相反還批評朋友付的家用少,其實朋友已經超出自己能力所限去為這頭家。細佬兩公婆只是給予月入的1成給媽媽,媽媽從不知他們兩公婆月入有多少,只知單純用價目去秤,朋友的家用比細佬的少,但其實已經是朋友的全部了,只是朋友兩公婆很節檢,省到跟婆仔去搶過期包吃。朋友的太太知道奶奶喜歡在遊水友面前炫耀,明明自己都已經為了供樓及家用月月清袋,仍死省買禮物去滿足奶奶,但結果呢?仍是批評朋友不每個星期去請她飲茶,朋友已經超越了自己的經濟能力負荷,但媽媽總是看不到,那是說細佬與細新抱是最乖,她不知他們月入7萬多元,只是拿了1成給您,您就只看到7千元是如何的大,忘記用百份比去計,朋友將他的全部收入都給了這頭家,誰才是真正的孝順?
|
|
21. Bb 2012-05-23 15:22:09
|
|
如果单是联名契就简单好多, 只要业权清晰, 相信东华乐于接受吧
|
|
22. 失望 2012-05-23 15:31:04
|
|
我想講我為朋友這出這真實故事,是因為替他不值,將自己的全部都奉上給媽媽,但媽媽絲毫不認這個仔是孝順,還唱通街指是伍逆仔及衰新抱,所以有網民指責指難為新抱,事實上一早這個明明是孝順的新抱已經給人唱是衰新抱。不是難為而是大大個不孝的罪名硬套,有怨無路訴! 我寫這個故事不是要大家來胡亂指責與批評,因為您們不是當事人,也不知故事後面的更多故事是如何,我只是說出一部份。 大家支持的就給予安慰,不支持的也請無需故意踐踏,因為朋友沒有得罪過您們,只是以為若捐給了東華,日後什麼也不想再煩,也想曾此了解自己的心願。誰沒想到自己的家人已經不支援,萬也想不到在網上大家不相識者要如此您一言、我一語在完全沒細心看文章下就作出不理的批評,請不要在傷口上灑鹽。 大家未曾經歷這故事的發生,是您們的幸福,幸福家人不會當您們是搖錢樹,也羨慕大家父母是愛鍚您們,作為子女的從未為父母作出買樓供樓的重擔,若果有身親的經歷時,一定是理解與支持故事主人翁的感受,而不是大家這樣的見您不死再踩多您兩腳般,所以我的名字是失望,既失望東華原來是取易不取難的做法,再失望大家身為香港人不是互相支持而是如此踐踏,那麼我想日後想再在此分享一些真人真事的故事都很難了,因為看到大家的冷漠,沒有支持的語句不特止,還要說一些令人難受的說話。世上最親的人已經這樣對待,連網上世界互不相識者都要如此傷害,可見人性的恐怖!
|
|
23. 失望 2012-05-23 15:38:19
|
|
回應Bb: 您仍是不明白,聯名契無論是長命契或是共同擁有,兩樣東華都不接受。除非聯名中的所有人都同意捐贈,否則東華是不要的。 您說到要保重鬥長命,坦白講若果個心要去到這樣,是會很難受的。因為身體健康當然人人都想,想命百歲就更加。但若果是心境開朗去面對當然是快活人,但相反若是心中為了要長命與細佬取回他的那份,那做人就會好辛苦。其實朋友一早已經當無了這層樓,只不過最近一到時節如母親節,內心的苦楚就不言而喻,本來選擇性失憶不去想,但因為最近又不幸遇上失業了半年,所以本將掉去了垃圾桶的事再重拾去想,才想到捐贈東華,否則朋友早已不想去想,因為一想就會萬般痛苦,眼淚只有心情流,苦只有自己知。所以希望網友在回應的同時請加以支持與安慰,否則若想多加兩腳踏死的話就免了!
|
|
24. 失望 2012-05-23 15:41:20
|
|
先多謝各位網友的回應! 不過,希望網友在回應的同時請加以支持與安慰,否則若想加多兩腳踏死的話就免了! 謝謝!
|
|
25. 失望 2012-05-23 16:38:41
|
|
回應網友"好多問號": 因為這個CASE是居屋,居屋一定要使用長命契,而不能使用共同擁有,這是居屋的規定。 居屋另一問題就是不能說輕易除去聯名,記得是要符合六個條件的其中一樣,還要經房委會批准。但,事實上是不批准。因他們會說這是長命契,已經保障了,那方死就是屬於另一方,何需要更改?! 這故事帶出的信息是居屋的限制,可能是令很多家庭糾紛的產生,因為未能按私有產權的合法去解決,週不時有家庭悲劇的新聞發生都是源於這點。 再加上,購買居屋的人對於物業法律的不認識,而一般律師都不會在兄弟、父或母及子女聯名這情況下,再去提醒日後萬一有什麼的家庭糾紛時是很難解決的。因為在律師眼中,一大批新居屋去造契,最好快點收工都不想多解釋,更何況在律師眼中買得居屋的人都屬於基層市民,可能解釋了反而還更煩,所以有些會簡單說了就當講過,但購買人根本都未能完全明白。
|
|
26. 失望 2012-05-23 16:52:36
|
|
剛才剛巧朋友的太太來電,我叫她來這裡看看這些網友的回應,本來她也多謝給予我分享,但看到網友們的回應後,結果她大哭起來,她感到很委屈,她說明明故事都不是如此,為何網友在不知詳細情況下就胡亂作出批評,這令她更感委屈,因為家人已經是如此對待他們,她已經背負了衰新抱及丈夫是伍逆子的罪名多年,更加在網上互不相識者為何會加多腳來狂插,而不給予安慰與支持。 她哭了很久! 我想講,我講出這故事的原意有兩點: 1) 我想帶出原來東華在接受捐贈物業時,只會選擇得到該物業的全部業權人同意,否則只得一半的業權也不會接受。 可能新馬師曾的故事是個別例子,才得到東華的接納。 這是我想告訴大家知,希望讓大家多點知識而已,絕沒想到竟會給網友來攻擊!這是我失望之處!我以為分享知識是正面,但得來大家負面的閱讀? 2) 我說這故事是講告誡大家,日後在物業業權時,最好任何兄弟、父母、朋友的關係,都不要聯名,除非是夫婦。 因為大家結婚後已是一家一主,更加再要好的父/母子/女關係下,都會有一天不幸遇上分裂,那麼屆時才去想如何解決已經解決不了。這是我想帶出的信息,我本想藉此提醒大家在聯名物業上要多加考慮週詳,但萬料不到網友們的熱情反擊卻使我朋友的太太更傷心! 所以我希望有關的網友可以的話請給予道歉,因為大家在未認真知道故事的事實面前,請不要貿然亂下判斷,這是只會傷口上灑鹽的。本來一個好好的信息分享與帶上,竟看清時下香港人的冷漠,既不是自己的事就可以多加兩腳,這態度是否值得大家注意!
|
|
27. 失望 2012-05-23 17:18:16
|
|
朋友太太還托我說多一點,這層居屋物業不是已所不欲!是他丈夫很節檢去儲首期及他們兩公婆很辛苦地去供樓的,何來會有"已所不欲"!自己辛苦付出的東西何來會"不欲"? 只是不想與家人再看到任何爭鬥場面,她們想平平靜靜過日子,不喜愛罵戰場面,所以才想捐贈給東華。因為無論奶奶仍在,或是她不在,相信問題是不能解決的。 事實上自己辛苦多年,努力供樓的如何看也不是"已所不欲"吧!所以請那位批評他的網友請給予尊重及道歉! 朋友太太更說,她為了辛苦供奶奶這一家住的這層樓,她已經付出了一生之中最寶貴的給他們,這也給她深深烙印在心中,永不磨滅。只是她夫的媽從不領情之餘,還想要罷佔勢不肯解決問題,還要求將本在她手中的契拿出來給回丈夫的弟弟。 所以他們從來都已經把此事當沒發生過,也已想這層樓早已沒有,再不屬於自己。為了解爭決,所以才想捐給東華,而她因不知程序所以才向東華查問,所以不見得如網友所批評說要捐給他人,何不捐給丈夫的媽,因故事從不是網友所想像般簡單。而查問東華的過程也不見得令人開心,因為她是經電郵查問,也將故事一五一十地告訴,結果東華相隔多日後才回電郵,只簡單地留下電話叫她自己致電去發問!這點朋友太太已經有點生氣,本想回覆她人在外國,要回覆請以電郵詳細告之,但後來也主動致電相問,問了的答案原來如此,才生氣為何不在電郵早早告之,何需要她多花時間再致電查問,有感東華都不重視捐贈者的感受,所以才叫我將這故事放上網以告誡大家知道,希望大家對此多點知識,奈何竟得來網友在短時間內您一言、我一語的胡亂猜測及批評,這是令我與她都傷心的地方。
|
|
28. 失望 2012-05-23 17:57:56
|
|
朋友太太叫我再說多一點,他們不是大富翁,只是打工仔,更加她失業十多年,那有辛苦供樓的會變成"已所不欲"?這點是絕對對她的一個嚴厲胡亂指責,她說沒人會將自己辛苦所供而得來的,白白拱手相讓送給人的,無論是父子、母女、兄弟、甚或夫婦((先說明,不喜者請不要亂插)是有些兩公婆對自己的身家都分得很清的那種),只是故事無何奈何,才想到這一步,所以對於這批評指她是"勿施於人"!簡直是胡鬧!豈有此理! 就算是李嘉誠也不會將自己辛苦得來的白白給人的,只是有事情況令人選擇了這條路而已。更何況作為一個平民百姓,沒去偷、沒去搶的,實不明何解竟會給人批評指責是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明明是自己的,有何不欲?難道要迫東華要這層樓嗎? 若果是批評的人強迫要我接受他的樓,而我又不需付出任何條件下,我實在不會認為是勿施於人吧!
|
|
29. 失望 2012-05-24 09:28:08
|
|
前天下午過後至晚上,突然一班人在不知故事的實情下就胡亂出來攻擊我朋友的故事,昨午我叫大家若有作出對我朋友有傷害性的說話者,叫他們給予道歉。 為何昨晚這班無恥之眾突然消失,再不在這裡留言? 是您們認為如此攻擊一個不幸故事的主角,是您們認為值得開心的嗎?您們認為將自己快樂建立於別人痛苦之上,您們會感這是人應該有的道德尊嚴嗎? 為何您們這班人敢同一時間出來胡亂攻擊故事主角,今天我叫您們出來道歉卻沒人敢於承認?這是什麼人! 故事中的主角,我的朋友,是香港地中屬於少數作為子女的反饋給父母及兄弟姐妹付首期及供樓,目的只想改善家中的居住環保。作為子女的,試問有多少人真的能做到?好似有名網友"八卦仔"亂批評說:"其實常見於母子組合,多數發生於父或母出首期幫助下一代置業,但供樓入息來源就由下一代負責,而置業目的多是希望子女自立成家,但擔心年幼子女思維未熟,借故出售物業,才多此安排!! 但時間久了,當初意義便變得蕪糊了!!"我想說希望"八卦仔"您不要以單一香港人習性來看我朋友的故事,只能夠說大部份、是大部份,作為子女的都是攤大手掌要求父母出錢協助置業,但這不代表是全部份。我朋友的例子是他們的父母不是沒能力置業,只是朋友太過單純一心以為父母沒有能力,所以無私地努力節檢儲蓄,目的就是想有足夠的首期去買樓,朋友這舉動,試問有多少位香港人能做到,不說時下的八、九十後,就連您去看看別版的肥佬湯也是依靠姐姐嫁了有錢人出錢打本給他炒樓起家才有今天。若果大家以肥佬博士的故事套用入我朋友的故事,而令大家要為此大造文章去批評我朋友的話,那我想說對不起了!您們是全部都錯!我朋友是因為付出了全部的所在給他的所謂家人,結果細佬不單沒付過任何首期,媽媽竟聯同細佬、弟婦想來搶這層樓,而姐姐當時嫁不出白食白住這位弟弟,連一點家用也沒曾付過。若果不是朋友太愛這個家,為了家中的各人,其實這些所謂的家人其實就是扮豬吃老虎,只管在朋友身上白拿白吃,否則年月增了,才貿然發現深愛的所謂家人原來是這樣對待自己,這樣下來,我想問不說您們攻擊我朋友的這班人中有多少人真的能做到無私反為娘家付出,而是時間能看清所有人的真面目,換轉是您們,您們認為會如何來處理這個明明是自己辛苦付出的物業,但現在媽媽既罷來住,閒時還要招待鄉下的自由行親戚,朋友雖則這層樓是他負全部的首期及供樓,但可憐地連一條鎖匙也沒有,其門不得而入,更莫說能過問媽媽閒時拿這層樓來招待了什麼人。作為做子女的,若果做到如此,我真的不禁問大家憑什麼來攻擊指責我朋友的不是呢? 我想說朋友的故事有點似梅艷芳的哥哥與媽媽。 朋友的故事也似張學友當時為了父母無能力而給一班親戚欺笑,所以張學友說要努力賺錢買樓給父母,那段時間張學友接拍了很多不是他喜歡的垃圾戲,目的務求快點抓到錢買樓給父母,那段時間張學友曾情緒極度低落,因為他要委屈自己去賺錢目的是買樓給父母。我想問這樣的情景您們這班攻擊我朋友的人,有多少人能真正領略體會到! 港姐錢惠儀(可能名字有誤),她嫁給大生銀行後人馬氏家族,她爸爸見個女嫁到有錢佬,於是要求送層樓給他,女婿也答應了!但錢爸並沒因此要滿足,每月還苛索生活費之餘,還要求再買樓給他,要求不斷不滿足,後來連電視也上了,錢爸在電視上竟訴說女兒不孝,不滿足給他不斷買樓這要求??我真的不禁問,作為做父母的要求子女要無限付出才叫孝順,那這樣的父母有沒有錯呢?相反子女反饋給父母 ,父母無滿足反批評子女仍不孝?我真的很想問,這個的故事是否與我朋友的一樣? 當大家作為子女的,很幸運只有不斷得到父母的付予,有否另一角度看子女不斷為父母的給予卻得不到認同反認為仍是不孝? 攻擊我朋友的您們,有否認為需要三思,做子女的是沒有一面倒的,沒人如您們般如此幸運永遠只得父母的愛鍚與給予。很多仍是反饋了,而父母仍不滿足! 朋友的故事在他最低落時,曾向一位長者伯伯訴說,伯伯點醒他指:"您有沒有想過如此的付出,其實是愚孝!因為滿足不了媽媽的要求,您以為這是孝順,其實就是愚孝,因為媽媽是永不滿足的...." 這位長者已經過了身.... 這句說話永記在朋友心中,愚孝不單沒令媽媽得到認同,反認為對您的苛索不斷是應份....試問世上是否一定只有媽媽全程投入愛護子女,而沒有媽媽其實一直當子女是搖錢樹呢! 最後,我只想講,無論您們這班攻擊我朋友的人,看到也好,看不到我的說話也好,也請您們在批評別人的同時。先好好檢討一個不相識的人是否需要給您們胡亂攻擊而得以此對待,為何我們不能先好好了解故事的內容是如何,再加以給予意見與支持,您們這班人不單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支持,更有網友說什麼severence手續分開業權???恕我孤陋寡聞,我從未聽過如此!因為就算真的給您分開了,始終都涉及金錢,因為另一半的業權都會向另一半的業權索回樓價,所以根本都無可能處理到的,再者若查冊上有這樣的特別分開業權字眼,一般律師都不建議您購買,那麼真的不見得這方法是佳方。只能夠說某些事情上,可能做到,但當然不是指物業轉讓能做這樣的分權動作。 若果是如此輕易能解決問題,那麼世界就不會有戰爭,日本、菲律賓等不斷虎視黃、南海的爭奪吧了! 最後,我再次要求攻擊我朋友的人,若您們有一少許的良知,可以的話請給予道歉!
|
|
30. 炸丙 2012-05-24 15:00:42
|
|
好嘢呀! 下面班友有膽鬧爆失望網友嘅朋友故事,本來好興高彩烈您一句、我一句咁咄咄逼人,一時又話人哋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一時又話人哋老母出錢買樓個仔細,話人哋時間耐佐唔記得? 一時又話黑心点讲,你就要好保重,不要计较眼前得失,长命者胜?講講吓!又話果位為左層樓既責任,好似講緊佢(朋友)個伯母唔死就無計?又講到佢貼埋使費送比送老母送到去極西? 總之句句都腰心腰肺! 講到個位人兄係世界最不孝既人咁? 您地喱班無膽菲汝敢罵人,但就無人敢向人認錯,您d班正一垃圾,我想問您地其中有幾多個人無問父母囉錢買樓,反而俾番老人家!您地呢d正一X街,唔死都無用!正一人渣,宜家人影都無多隻,道歉都唔敢出來,正一慶柴! X街啦!
|
|
31. 谷XX come back? 2012-05-24 15:44:30
|
|
|
|
|
32. 旁觀者清 2012-05-25 15:46:28
|
|
哼! 原來上面攻擊"失望"網友的人就係肥佬湯那班擦鞋精, 怪不得失望網友叫他們道歉, 可以全部都突然間消失都無影無蹤. 一句都無! 都奇怪以木鐸這邊的回應者, 從來都好少會一下子大堆頭走過來不斷罵發文的網友. 通常都是不會理會網友的說話, 個個都是自說自話, 今趟才知原來攪屎捧就是班擦鞋友!
|
|
33. SANDY 2012-05-25 16:17:52
|
|
To :失望 你朋友的故事真的是一種不幸! 請代安慰她們兩夫婦! 希望他們忘記這些已過去的事情, 將心思放多些在自己的家庭和事業裡, 祝他們忘記不快樂! 如果仍然不快樂, 或者不再付家用也可以的, 把(已付的首期和月供費用) 當未來的家用, 一個月一個月扣吧!!!!!!
|
|
34. 好羨慕李嘉誠鍚仔 2012-05-25 16:55:23
|
|
李嘉誠表示,會幫助二子李澤楷洽購他鐘意的公司,以助他發展事務...
|
|
35. LUCAS 2012-05-25 17:48:38
|
|
失望朋友: 叫您朋友不要不開心, 那班人惡言相向的廢物, 其實就是自己無能力, 連買樓都要家人出錢, 連娶老婆都要阿媽出錢, 否則連老婆生仔都無能力. 而自己連養老人家的最基本孝道能力都無, 所以才妒嫉您朋友的能力, 才會惡言相向您朋友的. 正所謂無才/財是愚公! 不用理會他們的. 我支持您朋友! 努力, 加油!
|
|
36. 失望 2012-05-26 14:02:25
|
|
我想告訴上面胡亂攻擊我朋友的人,什麼才叫真正的伍逆仔!我朋友是相反出首期及供樓給父母家人住! 您們看看下面的新聞: 【明報專訊】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名男子疑為將母親物業出售賺錢,竟向八旬母親捏頸狂搖威迫就範,幸胞弟及時阻止及報警,忤逆兄長聞訊大驚奪門逃走,險死母親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傷心及傷身母親姓盧,83歲,遭逆子捏頸受傷,幸傷勢不嚴重,清醒送院,治理後未有大礙。在逃逆子姓劉,54歲,涉嫌襲擊,正被警方通緝。 雙手扼頸猛搖 次子阻止 據街坊稱,盧婆婆多年來省吃儉用,在基隆街81號擁有不止一個物業,生活無憂。惟近年在樓價大升及市區重建潮下,盧婆婆名下單位升值不少,疑引來長子垂涎,希望取得其中一單位業權,近期不時「軟硬兼施」要求母親把寓所業權轉給他,但盧婆婆一直堅拒,母子經常為此爭吵,50歲次子則不斷從中勸解。 昨晨8時許,盧婆婆與長子在寓所內再因業權轉名問題激烈爭執,次子在旁勸解,詎料長子不單未有罷手,更發難用雙手緊扼母親頸部大力搖晃。年邁體弱的盧婆婆無力反抗被揑至幾近暈眩,幸次子見狀及時出手阻止及決定報警,為賣樓襲母逆子聞訊奪門逃去。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列作襲擊案處理,通緝涉案在逃逆子及將受傷老婦交救護車送院治理。 另前晚11時許,元朗朗屏邨悅屏樓一單位亦揭發「逆子偷錢」案件,一名61歲姓吳男戶主返家發現收藏櫃內一批合共約值40萬元的現金及金飾不翼而飛,懷疑是24歲兒子所為,致電聯絡無果,決定大義滅親報警。警員到場經調查暫列作盜竊案,正追緝涉案男子下落。
|
|
37. 姿本主義:誰憐天下孝女心 2012-05-29 13:56:11
|
|
大姐身為長女,一家五口生活擔子,只靠藍領父母的微薄收入。為了令父母安心集中資源在兩個弟弟身上,中學特意選讀商科,方便搵工。 因為成績好英文流利,大姐很快在外資證券行找到一份秘書工作。每個月出糧只留起基本生活費,其餘全部上繳,資助兩個弟弟出國讀書。由於夠勤力不怕蝕底,十數年間她由小秘書升至老闆近身,還負責公司行政及人事管理。工作當然非常繁重,惟想起每年那筆可觀的花紅,怎樣辛苦都抵得住。死慳死捱儲夠首期,心想兩個弟弟學成可以分擔,就大方地以父母名義買下小公寓同住。誰料兩個弟弟都分別結識了另一半,決定落地生根不回來。為要組織新家庭,沒有能力養父母,供樓及照顧父母的所有開支,大姐只得獨力承擔。
本來亦有結婚對象,不過家境收入比她差及少。要不是和家人擠在一起住,男方根本連他自己的生活亦應付不來。算過度過,她沒有可能撐得起兩頭家,只好向男方說明苦況,看看有沒有解決方法。誰料招來對方冷言惡語,罵大姐嫌他窮想搵個有錢人嫁,然後憤然提出分手!
大姐習慣打落門牙和血吞,把心一橫買多一層樓收租供自己養老。這些年來日捱夜捱把身子亦捱壞了,動了幾次大小手術。見兩層樓供完,本想不如退休過點簡單日子,豈料父母要把小公寓贈予兩位弟弟。她還可以退嗎?
張慧敏.爽報 ----------------- 以上是另一則真實故事於報紙刊登關於子女買樓給父母的孝心,不是人人作為父母的都會為了這名子女的孝心而接納。反可能更為不孝的子女而更關心!
|
|
38. 吃了父母的資產 2012-05-30 17:46:10
|
|
現代父母花了不少心血栽培子女。父母由子女出生一刻開始,工作便忙過不停: 找好的學校,參加課外活動,學習音樂或其他興趣班。由上小學,中學到大學,父母無論在金錢上,非金錢上都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 為甚麼子女還會吃了父母的資產呢?子女在未成年時接受教育,由於沒有工作能力,父母會支付生活及學費開支,一切是既出之物,作為父母應該心裡有數。子女如果能進入大學,即使父母負擔不了,子女也可以利用借貸或兼職工作來幫補學費等支出。 子女吃了父母的資產,多是發生在子女成年出來做事以後。其中一種情況是理財不善,胡亂使用信用卡,欠下大額的卡數,在利疊利的情況下,數目愈來愈大。父母唯有出來相救,以免子女陷入破產的危機。只是不是所有父母也可以隨時拿十多萬以至數十萬元來為子女填卡數。 有子女希望增強自己的競爭力而修讀第二個學位,他們剛出來工作不久,沒有太多積蓄,難以負擔十多萬元或更高的學費,於是又要勞動父母。曾有案例因兒子與父親在分擔家用時起爭論而告上法庭,後來父親要討回資助兒子進修碩士課程的費用。我給予年輕人的建議是:有多一點工作經驗才進修,那時候應該有一點儲蓄,也更明白要進修甚麼,而不是為了進修而進修。有了第一個學位以後,相信工作能力比一紙文憑更為重要。 子女達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又有兩項負擔帶來了衝擊。社會上有股風氣流行盛大的婚禮,每每超過很多人的負擔。負擔不來的子女又有些會求救於父母,或有些會選擇用借貸,當然亦有父母希望子女的婚禮「好看一點」,而利用自己的積蓄支付部份婚禮的支出。要置業建立安樂窩,物業的首期動輒也要百萬元以上,也可能要父母支持。 有些子女其實也不想打擾父母,只是現時職場競爭大,升職加薪不容易。而生活的負擔卻令人吃不消,父母愛子女心切,亦唯有出手相助。 有些子女認為父母照顧他們是天經地義,每月給予年老父母的家用只有一千元,這筆「家用」用來支付老人院的費用也不夠,但其本人卻住在當年父母親借給他以支付首期的物業,該筆款項甚至沒有償還!更甚的是自己常更換最新型的手機,兩老有病時沒有能力看醫生,兒子卻愛理不理。無論是填卡數、幫補酒席、支付首期、支付進修開支等,很多時都會影響作為父母退休後的生活,子女在要求協助時亦宜多為父母切想。 李兆波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