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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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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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黃元山 貸評山下:樓市供應的海市蜃樓 2012-09-25 10:58:29

本港樓價是否真的「真金不怕洪爐火」,即使新政府不斷出招滅火,樓市依然越燒越旺場?
筆者不是太擔心美國推出QE3推高資產價格,相反,香港樓市「焗升」的根本原因是供應不足(圖)。供應不足眾所周知,但不是很多人理解的是,香港政府或許束手無策!

市場已摸清政府「底牌」

可能讀者會問:「這怎麼可能?政府是香港土地最大的莊家,怎可能沒有供應?肯定只是政府不敢推出來,你看前特首董建華推出的八萬五已經可以把樓市一手推倒!」
香港政府或許有地,但是,「造地」的過程非常困難,政府看似越來越沒有把握。顯而易見,新政府推出「梁十招」、港人港地,並承諾增加土地供應,但是樓市沒有任何回軟的迹象。為甚麼?因為「出招」前,政府已經不斷「出口術」,承諾會致力使樓市降溫,市場普遍採取觀望態度,對政府的「底牌」有所忌諱。
不過,政府「出招」後,市場看清了其「底牌」,特別在供應方面,連床下底的幾千個政府GIC用地,也要攞出來充數做住宅,證明「找地難、造地更難」,從而知道政府的「底牌」只是「兩條3」,而不是「兩條A」。於是,之前政府「說得越大」,之後開牌的反效果越大,製造了些恐慌性購買的心理。就算是政府GIC用地,也不能「話建就建」,話說沒完,城規會已經收到不少當地居民的反對聲音。
有說:「由於增加供應是長遠的解決方法,正所謂遠水不能救近火,所以,樓市才會繼續飆升。」
筆者認為,「遠水不能救近火」不是樓市狂熱的主因,真正的問題是,市場認為未來足夠的供應是「海市蜃樓」,是「空中樓閣」,只是政府嘗試去管理預期,而非真實能夠做到的。如果市場確信在未來「遠處」有無限量的供應,政府不用多說,樓價已經向下倒了。
比方說,造地需要時間,但talk is cheap,如果政府能預先「賣期貨」(樓花),三五七年都可以;市民買到了樓花,才能證明政府有真實的土地供應。市民能買到未來能「上樓」的安心,便能解決不少社會和樓市的問題。事實是,政府無論是「私樓」或是「資助房屋」,都沒有辦法指明哪裏有供應,可以在甚麼地方建房子。

房屋問題 加深社會矛盾

現時本港每年居住單位的自然需求量約2.5萬個,但前特首曾蔭權執政的七年期間,私樓的新供應單位平均每年只有1萬個,經過時間累積,房屋問題的缺口已惡化下來。
筆者認為,由於土地供應不足,香港不單面對發展的困難,更會加深社會矛盾。現在不單是私樓不夠、公屋居屋不夠、寫字樓商場酒店也同樣不夠。
政府現在的兩難是,如果不再呼籲社會正視這個非常逼切的危機,只會進一步把香港推向土地不足所引起的種種問題;但是,如果承認「找地難、造地更難」,只會製造恐慌情緒,把樓市推向一個更加不可負擔的水平。

黃元山
大學教授、國際投行前董事總經理

2. 路人18 2012-09-25 11:56:58
大家都知政府住房供應不能, 個政府基本上既, 正廢柴, 也就只廢招了.

炒家炒到2015就會自動了, 政府招都出.
3. 小思 2012-09-25 12:33:58

以往居屋在港島東和九龍東是當時市區地仍未如此渴市,但是未來的居屋公屋就不應再在市區廣建,否則又加劇基層住市區,中產住新市鎮的怪現象.

看得出這個系列有花心力研究撰寫,獲益良多!!!

4. HK middle class 2012-09-25 18:16:46

Hope the government officials could see this topic, and to evaluate where to build subsidiary housing is appropriate.

 

5. 路人19 2012-09-25 21:29:26
大家都知政府在住房供應方面可以做實事, 個政府基本上是要面對很多廢柴, 對廢柴也就只能不停出招了. 炒家未炒到2015年就會自動收手了, 因為政府會不斷針對性地什麼招都會使出.
6. am730C觀點 訴諸群眾違法治精神 2012-09-26 08:17:33
 

社會的正常運作,需要一套大眾都遵守的遊戲規則。這套規則必須有凌駕性,任何人(包括官員與民眾)都得遵守。這樣,社會上才會有一套大家可以信任的法則去依從。

 

在殖民地時代,香港雖沒有民主,卻有法治。香港人覺得在香港生活很安心,因為在香港做甚麼事都有一套既定的程序,不會因人而異,大家都會得到同樣的對待。

 

法治為香港人提供的,是一套程序的公義;它雖不能保障結果的公義,卻提供了一套尋求公義的程序框架。法治就是保證事情會依足程序去做,完成所有程序之後,大家就得接受它的結果。

 

不過,近年香港人已變得愈來愈不尊重法治,只要覺得自己有道理,就可以另行一套,去尋求自己心目中的公義。人人都說按自己的良心來辦事,把個人的價值判斷凌駕於社會的法律之上,結果反令到社會失去了一套大家都得依循的準則,令生活在社會裡的人失去了安全感。

 

以發展新界土地為例,政府辦事都有一套既定的準則。政府在決策前會進行諮詢,這種諮詢並不保障每一個人都會被諮詢,只能保障法定的諮詢程序已經做足;譬如,要刊憲,要張貼告示,要收集及研究市民的回應,要把方案交城規會通過等。

 

城規會最後怎樣決定,社會管不了。社會只可決定,城規會的成員怎樣組成,開會有甚麼程序,決議須如何達至。只要一切已按既定的程序去辦,社會就得接受城規會的決定。

 

但現在社會上有一幫人,覺得自己「真理」在手,可以不遵守既有的程序。他們甚麼時候心血來潮,就可以高舉他們信奉的理念作旗幟,喚召他們的信眾,進行程序外的抗爭。

 

他們自有一套標準,可以判斷甚麼才是公眾利益,要多長的時間作諮詢才算合理。在新界東北的發展問題上,他們更連政府要進行諮詢也不允許,非要政府立即撤回方案不可。他們這種心態,豈不是自視為香港的太上皇?

 

凡是他們不認同的東西,他們就判以莫須有的罪名。他們把新界發展新市鎮的方案,說成是政府想滅村,無視香港社會的整體需要,他們把鄉村成為發展用地,說成是需為內地富豪建別墅,無視鄉村發展的多樣性,為了迫政府撤回方案,他們表明不會再與政府溝通。

 

不再溝通,又不肯罷休,是否意味著,要圍立法會?要佔領政府總部?以激昂的群眾情緒去迫政府退讓?

 

這類訴諸群眾的方式,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時候偶一為之,總不能成為社會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式。難道香港真是要讓激進派當政一段時間後,香港人才會明白此路不通?

(轉載自2012925am730C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