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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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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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港人 2012-05-18 15:51:47

想不到仲達兄也認為司馬懿的學習之處在於「等忍狠」呢。

激進泛民根本就係玩野,自己玩野就大晒,建制派講多句都當打壓,咁就叫民主?咁就係平衡各方利益?

一係想笑死人,一係想激死人!

個長毛仲玩司法覆核,真係立會霸權!

連溫和泛民都要同激進派割蓆,就知拉布不得人心啦!

各位選民,唔使唸啦,九月一於趕晒激進泛民走!還我和諧香港!

2. 亮劍 2012-05-18 16:17:35

呢次溫和民主派真係俾激進泛民玩謝!

一言蔽之:豬八戒照鏡

3. 海嘯上車客 2012-05-18 16:41:14
絕對認同仲達兄所言!!

4. 明 2012-05-18 17:06:26
本屆立法會休會前急需通過的法案,像一手樓銷售規管等關乎大部份市民基本權益之條例,他們置之不理---自我中心、自私自利之舉,有目共睹。

如果真係咁急, 可以傾左呢個先架? 點解一定要傾投補機制先?
5. 上善若水 2012-05-18 17:31:30
問題出在選舉的“比例代表制”,激進政客只需要爭取少數激進選民的“鐵票”。
6. Bb 2012-05-18 17:36:52
刚好相反, 当年建制派确保其有足够多的人入选,才搞出这个“比例代表制”
7. 寄生虫 2012-05-18 18:22:42
上帝讓你滅亡 首先讓你瘋狂
8. Hongkong People 2012-05-18 20:34:52
Agree with the writer.

9. wham 2012-05-19 00:03:37
for sure i will not vote for them in legco election.
10. IQ博士 2012-05-19 00:24:29
大眾一心 , 踢走班飯民討厭鬼 !!!
11. 60後港牛 2012-05-19 09:25:01

You are right, #6 Bb.

Agree with you, #4 明.

I also dislike the pan-democratics in most issues happened during the last years;  nevertheless, I believe we should respect them as it is their right in this semi-democratic system in HK politics.  After all, they are practically elected by voters.

激進泛民濫用辭職再選, it seems like the majority of us do not support them.  However, do you really like the way how our CE being elected?  CY keeps telling us that the housing problem cannot be solved if he cannot re-structure ( expand ) the government.  Well, is that true?

12. mini 2012-05-19 15:03:57

That's right !

Filibuster is not useful to the local society. It cannot solve the real problem.

It just buys time !

13. 連施老闆都反拉布 2012-05-21 09:54:26

C觀點 - 施永青
拉布可是議會正道?
(2012年05月21日)

當社會輿論為立法會應否容許拉布而爭持不下的時候,我曾經粗略地以身邊有機會接觸到的人為基礎,作過一次意見調查。我發覺真正支持拉布的人,並不如傳媒報道的那麼多,大概只有兩成左右。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民主黨與公民黨兩大黨雖然不支持替補方案,卻不敢真正加入拉布行列。
泛民的主流派計算過,政治光譜的最左端,容不下這麼多的政黨。靠激進派支持,最多可在每個選區得一至兩個立法會議席。但現在搞拉布的,既有社民連,又有人民力量,最近還加入了工黨,兩個議席已不夠分。所以民主黨與公民黨,即使屢被揶揄,也不敢把自己的立場再往左邊靠。
泛民的主流派很清楚,如果臨尾才加入拉布行列,只會為人民力量與社民連加分添彩,但他們卻可能要在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時,被原有的選民埋單結帳。
現實是:大部分市民都弄不明白,提出一千多條修訂動議的真正功能何在?這樣做最多只能令法案一時間沒法付諸表決;但千多條修訂最終仍會被否決,法案一樣會被通過;因為少數派不會因拉布而變成多數派;那浪費議會這麼多的時間又有何意義?
有論者認為,西方的民主議會大都容許拉布;這是很普通,甚至是很正常的事,香港人只是少見多怪吧了。我覺得這種說法有失偏頗,目的在於把拉布正義化。
現實是拉布本身一定會妨礙議會的正常運作。任何議會都會設立機制防止拉布無限期延續下去。議會要保護的並非議員拉布的權利,而是要保護少數派發言的權利。所以,大部分議會同時亦有機制,防止議會以簡單的多數制止少數派議員在議會內表達意見(非拉布)。
根據會議程序權威《Robert’s Rule of Order》,”Move previous question”,必須有三分二多數才能通過。所謂”previous question”即是指某個議題之前已討論得很足夠,該是時間終止討論付諸表決。為了避免終止討論的動議也被人拉布,所以”previous question”的動議是不容討論,而是立即進行表決的。
英國的參議院嫌三分二(67%)的多數要求太高,已改為五分三(60%)。澳洲更明文禁止議員在議會內拉布。大部分國家的議會,都有機制去終止議員拉布,以免議會受到癱瘓。因此,拉布從來都不是甚麼值得保護的神聖行為。議會主席只要有充分的證據確認有議員的發言瑣屑無聊,就可以開啟程序,予以阻止。
香港行比例代表制,少數派已有較多的機會進入議會,他們的意見已有足夠的表白空間。我不覺得今次立法會終止了他們的拉布,會損害他們發表意見的機會。

 

 

當社會輿論為立法會應否容許拉布而爭持不下的時候,我曾經粗略地以身邊有機會接觸到的人為基礎,作過一次意見調查。我發覺真正支持拉布的人,並不如傳媒報道的那麼多,大概只有兩成左右。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民主黨與公民黨兩大黨雖然不支持替補方案,卻不敢真正加入拉布行列。
泛民的主流派計算過,政治光譜的最左端,容不下這麼多的政黨。靠激進派支持,最多可在每個選區得一至兩個立法會議席。但現在搞拉布的,既有社民連,又有人民力量,最近還加入了工黨,兩個議席已不夠分。所以民主黨與公民黨,即使屢被揶揄,也不敢把自己的立場再往左邊靠。
泛民的主流派很清楚,如果臨尾才加入拉布行列,只會為人民力量與社民連加分添彩,但他們卻可能要在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時,被原有的選民埋單結帳。
現實是:大部分市民都弄不明白,提出一千多條修訂動議的真正功能何在?這樣做最多只能令法案一時間沒法付諸表決;但千多條修訂最終仍會被否決,法案一樣會被通過;因為少數派不會因拉布而變成多數派;那浪費議會這麼多的時間又有何意義?
有論者認為,西方的民主議會大都容許拉布;這是很普通,甚至是很正常的事,香港人只是少見多怪吧了。我覺得這種說法有失偏頗,目的在於把拉布正義化。
現實是拉布本身一定會妨礙議會的正常運作。任何議會都會設立機制防止拉布無限期延續下去。議會要保護的並非議員拉布的權利,而是要保護少數派發言的權利。所以,大部分議會同時亦有機制,防止議會以簡單的多數制止少數派議員在議會內表達意見(非拉布)。
根據會議程序權威《Robert’s Rule of Order》,”Move previous question”,必須有三分二多數才能通過。所謂”previous question”即是指某個議題之前已討論得很足夠,該是時間終止討論付諸表決。為了避免終止討論的動議也被人拉布,所以”previous question”的動議是不容討論,而是立即進行表決的。
英國的參議院嫌三分二(67%)的多數要求太高,已改為五分三(60%)。澳洲更明文禁止議員在議會內拉布。大部分國家的議會,都有機制去終止議員拉布,以免議會受到癱瘓。因此,拉布從來都不是甚麼值得保護的神聖行為。議會主席只要有充分的證據確認有議員的發言瑣屑無聊,就可以開啟程序,予以阻止。
香港行比例代表制,少數派已有較多的機會進入議會,他們的意見已有足夠的表白空間。我不覺得今次立法會終止了他們的拉布,會損害他們發表意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