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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代理誘買家以高價買入商廈
2025年5月24日
2012年原告商人關國基,以3.47億元買入油麻地廟街賢昆大廈的全幢業權,當時業主為林賢昆後人林偉平,但他發現作價太高,懷疑中原地產的代理出示虛假的第三方合約副本,以騙取原告加價近8,000萬元購入商廈,並在2014年入稟控第一被告黃東雄(Pat Wong),第二被告蔡志聰(Alex Choi),第三被告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有裁決,三名被告敗訴,要賠8,000萬元,並需支付利息和訟費,單利息估算超過6,300萬元,合共支付至少1.43億元。中原創辦人施永青表示將會上訴。

關國基以2.7億元出價,但高於他心目中的估值2.5億元。在2012年6月,代理稱有其他買家願意出價3.38億元,同時出示另一間代理,第一太平戴維斯的一份合約副本。原告按被告說法抬高出價,最終以3.47億元購入,並在2012年尾完成交易。後來原告發現,從來都無第一太平戴維斯合約,賣家都未曾見過,因此在2014年入稟控告三名被告誤導,並要求賠償差價9,700萬元。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楊家雄裁定,兩名被告違反對原告應負責的受信責任,而中原地產需要為兩名代理員工的行為負上轉承責任,並駁回被告方提出「沒有損失」的抗辯。第一和第二被告在兩次會面中,向原告作出虛假陳述,包括裁定為偽造的是第一太平戴維斯合約。

中原創辦人施永青表示將會上訴,由於司法程序,不方便透露利息和律師費合共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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