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資料,博士提及的第一次訪問 (76%贊成的一次) 應該是指公民黨於2010年7月所進行的調查。第二次 (54%贊成的一次) 的資料就不詳。但有趣的是,民主黨在今年3月也作同類型調查,結果發現有九成人贊成復建居屋。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第兩次的調查結果不準確,而是說單憑這兩次調查而作出結論就可能不夠科學。如果就過往一兩年長期所做的同類型調查去分析的話,不難發現贊成復建居屋的百分比很可能是不斷上升的。
造成以上謬誤的原因,並不只是因為作者隨意挑選其中兩次的調查結果作比較,也很可能是因為兩次調查的機構、抽樣方法、分析方法等都不盡相同。故此,如果以粗疏的比較結果作為前提而加以討論的話,就顯得沒有說服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