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石鏡泉 經濟日報副社長兼研究部主管
欄名:政法醫經與投資
今期《石Sir手記》會分析A股早前大起大落,原因何在?後市還會否急升急跌?詳情請待《經濟日報》副社長兼研究部主管石鏡泉為你分析。讀者可【按此】觀看相關視頻。
佔「鐘」、佔中,基本告一段落,倡議佔中者帶來甚麼?帶來連串值得思考的問題,有位徐錦堯神父月前在《公教報》有文,值得大家看看。文如下:
「對佔中和爭取民主的反思」
回顧過去個多月來的佔中罷課等事件,有幾個概念需要澄清:
一、真正爭拗的,不是「真普選」對「假普選」;而是X%的普選對Y%的普選(即不同程度的普選)。世上沒有100%的普選,因為在所有現存普選制度中,都有或多或少的限制。佔中初期,香港政府要市民「袋住先」的那個普選,連美國政府也曾經承認是「真普選」。
二、不是「有篩選」對「無篩選」;而是篩多篩少的問題。由激進泛民選出的三個方案,便是篩選出來的,而負責「篩選」的委員會只是由二千多人選出,結果是連學者們的溫和方案都被篩掉了。
三、不是「符合國際標準」與「不符合國際標準」的爭論,因為根本沒有「絕對的國際標準」,所有民主國家的普選方案,都不盡相同。箇中道理報紙已曾詳細論證,但總是有人堅持自己主張的才符合「國際標準」。這是典型的自以為是的「真理霸」。
四、不是「有良心的示威者」對「沒良心的政府」。回歸以來市民安居樂業,香港在全球的各種排行指標,都比不少城市優越,裏面缺少不了中國和香港政府的善良因素。說他們沒良心,是否過分了?
五、不是「和平的示威者」對「暴力警察」。香港警察只是盡忠職守、維持治安、疏導交通而已,比起港英時代警察的專橫和今天美國警察對待黑人的暴力,香港警察基本是斯文的。星期六晚黃之鋒一句:「衝呀」,才是一連串躁動的開始。何況,即使用微笑來堵塞交通,致其他人利益受損,也是一種暴力。
六、不是「民主」對「不民主」之爭,而是人人口頭上都說民主,行為上卻變為追逐權力。「我犯法,你奈何不了我」的囂張,也是一種權力,結果是愈激烈愈多掌聲。
從「人大不代表我」這句話開始,發展到街頭陷入「無王管」狀態;有人不聽佔中三子的、不聽學聯的,也不聽政府的,因為「無人能代表我」。學者方案倡議人之一宋恩榮教授說:「百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另一倡議人雷鼎鳴教授更曾清楚論證:「只要特首有固定的任期,再加上一人一票,選民下一次便可以踢走不稱職的特首(即所謂票債票償)。這是民主的核心,其他的都是次要。」
霍韜晦曾於國慶日在《信報》感歎「香港知識分子何在?」我認為,在香港敢於和群情洶湧的群眾對抗的人,不會很多。知識分子不敢,怕受圍攻;大學教授不敢,怕被學生評審;大眾傳媒不敢,怕流失讀者。有人敢「橫眉冷對千夫指」或「雖千萬人,吾往矣」嗎?難啊!反之,「有千萬人,吾從之」的「埋堆」,才是今日香港的現狀。受傷的,只是沉默的大多數和香港的未來。
徐錦堯 神父
(《公教報》特稿,此是原文,《公教報》略有刪節)
崇高理想也不能損及他人
此文其實之前也刊登過,當時風頭火勢,不少人看了不順眼,到今日,大家再看,會否用個平靜心來看?考慮考慮,反思反思一下。
昔日有讀者曾質詢為甚麼不連陳日君的文章也一併刊出,道理簡單,陳日君文章叫人去「公民抗命」,去「佔中」,到今日這兩項都被法庭定為不合法以至犯法行為,傳媒是有法律規管,刊登犯法文章,叫人去犯法文章,作者、編輯和印刷者都可被判有罪,你自己想犯法,都不要累人家。
不少人謂佔中者無論有多「崇高」理想,但筆者認為是有「你」想,但由於是為彰顯一己之見強損他人利益,就絕不崇高,70多日下來,大家可以想想,如由這夥人掌政,他們認為對的,就可以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而強行己見,你會有多幸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