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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達言
自首
 
仲達
2014年12月5日

本周三,佔領運動的發起人,簡稱佔中三子,和62位曾參與佔領運動的人士一起自首。此情此景,與他們預期萬人自首,令警察忙到氣咳、達致羞辱政府的目標相反,竟然只得如此可憐地少的人一起自首,不知三子有何感想?

 

由於這次自首早已張揚,警方為此特製了一份簡易自首表格,列出5項罪行供他們選擇,包括:

1.     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

2.     刑事毀

3.     參與未經批准集

4.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

5.     合謀或煽動他人進行有組織的非法集

 

就算各位不熟悉法律,都可以看得出以上罪行遠遠未能反映佔領運動對社會帶來的深遠負面影響:破壞法治基石、抹黑警方及政府、損害經濟、撕裂社會,如旺角清場後的「鳩嗚」份子,為了進行流動佔領,頻繁地為過馬路而過馬路、途中扮跌錢要執錢、集體扮購物騷擾商戶……佔領運動發展至今,早已拋棄「愛與和平」,變成為反而反的「恨與動亂」。顛倒是非價值觀、孕育不合作的年輕一代等長遠禍患,可能比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更嚴重,就如砸爛成多塊碎片的文物,即使能修補,已非完好。

 

如此嚴重的影響,如果是在內地,早已判罰<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多年監禁;在香港,雖然無此罪名,但是<刑事罪行條例>中有關於煽動的條文,最高刑罰可達數年。佔領人士自行剔選刑罰極輕的<參與未經批准集>,豈能反映其罪行程度?

 

還有,佔中三子早已退場,何解今時今日突然鼓起勇氣,裝作有承擔的模樣自首?原因不難明白,就是旺角清場後的「鳩嗚」份子之劣行、包圍政總引發佔領運動至今最嚴重暴力衝突,已完全失控,盡失民心。三子現在自首,只為與暴行劃清界綫,說穿了還不是卸責?

 

如果說佔中三子的自首式卸責為無賴,那麼泛民領袖之一的梁家傑就更無恥:當傳媒訪問他會否自首時,他的答案竟是:「為何要自首?有足夠證據就拉我囉。」這句似曾相識的對白,出自不少為非作歹,警方卻因苦無確實證據入罪、而未能拘捕之疑犯口中,想不到今天竟出自梁大狀口中,真是為無恥二字寫下了新的定義!

 

差點忘記,正是這位梁大狀,在佔中發生前高傲地表示只要以自首作結,即使犯了法也不算破壞法治,現在他既參與佔領,又堅拒自首,是否帶頭破壞法治?

 

一言蔽之:顛倒價值禍蒼生,罄竹難書佔領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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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UCK 2014-12-05 11:01:42
Luckily for HK, this KK Leung did not win in the race for the CE.
2. 朗晴 2014-12-05 11:50:33
串謀罪、煽動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串謀罪、煽動罪,根據涉及的相應罪行量刑。

組織未經批准集會:《公安條例》第17A(3),舉行、召集、組織、組成或集合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五年。


非法集結:《公安條例》第18條,凡有三人或多於三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破壞社會安寧或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非法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五年。

阻街:《簡易治罪條例》第4(28)條4A條,在公眾地方構成妨擾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3. 朗晴 2014-12-05 11:56:23
去自首可以扣減三份一刑期,係比人拉前快人一步,真醒目。
4. 向饭民说不 2014-12-05 14:15:27
楼上,所以话批人渣根本就是搞屎棍。
5. 法子 2014-12-05 16:58:30
只要看看世上選舉總統時有公民提名的八個國家中的其中六個,不是政變連年,便是販毒貪污充斥的落後窮國,便知「以公民提名為綱」的虛妄。為一種自己不懂的理念而作出狂熱的行為,破壞只會多於建設。

曾有示威者大聲責罵上一代沒有爭取民主,沒有盡到責任,才要他們這一代承受苦果。這是既無知也不懂感恩的無良說法。

香港有良好的法治,自由度在世界排名中二十年來都高踞第一,經濟早已進入發達經濟體之列,這些都是上一輩及兩三輩人一點一滴打造出來。

沒有香港上幾代的努力,港人恐怕今天還住在床位板間房,工作朝不保夕,那有今天這麼多人可飽吃無憂米?不過,上一代又的確沒有盡好責任,他們太多人溺愛下一代,事事替他們擋風擋雨,最後造就了一批不明世事之輩,這是港人尤其是教育機構都應反省之事。

電視中亦見到,有示威者質問警察是否對起下一代?要答辯的,不是警察,而是佔領運動的參與者。警察維護法紀,何錯之有?

我多次說過,此運動只會使民主離香港更遠,破壞法治等於動搖民主的基礎,佔領運動的參與者無論其主觀願望如何崇高,但到地獄之路往往由善意輔成,他們又如何對得起自己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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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道理很顯淺,但支持或參與佔領運動的人會明白嗎?
6. 李壽生 2014-12-05 17:08:12

一件污兩件穢, 換個馬甲又黎哭哭啼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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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專 學 界 老 師 遊 行   不 滿 警 方 最 近 暴 力 清 場
來 自 大 專 學 界 的 老 師 及 行 政 人 員 身 穿 學 袍 , 發 起 在 金 鐘 默 站 及 遊 行 , 表 達 對 警 方 最 近 以 暴 力 方 式 清 場 及 對 梁 振 英 政 府 的 不 滿 。
大 專 及 專 上 院 校 工 會 聯 盟 理 事 長 李 壽 生 朗 讀 宣 言 時 , 呼 籲 學 聯 及 學 民 思 潮 順 應 運 動 發 展 趨 勢 , 適 時 調 整 策 略 , 維 持 力 量 , 為 運 動 向 社 區 深 化 作 好 準 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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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tisu.org/chi/Welcome
歡迎瀏覽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簡稱大專聯)的網頁。大專聯由來自六所院校共七個工會於2011年聯合組成,並於2013年加入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

7. 晴報石老師工作室 2014-12-05 17:23:34
佔中三子的自首並非英雄行為,社會大眾應該認清事實,守法伏法是天經地義。
假守法 毀社會契約
05/12/2014
兩個多月來的「佔領行動」,衝擊社會秩序,衝擊法治,無日無之。示威者打着「崇高信念」的招牌,以為就可以把一己的「自由」無限放大,同時凌駕於他人的自由和權益之上,我們不禁再問:香港,究竟還要不要法治?
盧梭(1712-1778)的《社會契約論》是現代法律的基石,他把法律從皇權、神權及軍權中解放出來,並交予人民,讓人民明白:如果社會上每一分子都把法律放在心內,並按此準則盡其公民義務,身體力行,整個社會便會有一個共同信念,社會契約由是產生,一個進步、文明的公民社會得以逐漸形成。公民社會可能就是中外形容理想國——大同世界、烏托邦的一個社會狀態。有社會學者指出,香港被譽為法治社會,是因為港人其實已在「社會契約」下生活。但近日有三件事,我們觀察到有人撕毀了香港一向行之有效的社會契約,貌似尊重法律,實際一再衝擊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
一、「三子」高調自首。大家要搞清楚,自首並不悲壯,不是英雄行為,也絕不是負責任的表現,而是必須有的承擔,否則,不配為人。「三子」號召佔領,但當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卻沒有道德勇氣去呼籲、堅持勸喻佔領者全面撤離,而只說「尊重」他們的決定,這正是不負責任的表現。現又「博拉」,以為用英雄式的坐監便可彌補自己的「過失」(他們當然會認為自己無錯)。其實,他們真正的懲罰是社會的唾棄和良心底層的責難。最諷刺的是,「三子」一邊說尊重法治,要承擔責任,一邊卻只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而沒有承認「組織」、「協助」與「煽動」等罪名,把自己「降格」為普通參與者,如此自貶身價,原因不言而喻。大丈夫敢做敢認,「自首」又從何說起?若真是誠心悔改,港人或會原諒,如今做騷,自首經過精心計算,不負上煽動之責,叫社會怎樣原諒,怎樣再予尊重?
二、報復性滋擾商戶。有人疑報復服裝店店員與他們因佔領而起的衝突,湧進店內託詞購物,實際肆意出言挑釁店員,亂丟店內衣物,又醞釀拖篋「購物」,堵塞店舖。這類報復性質的滋擾行為極具針對性,正是不能包容異見,撕毀社會契約的「一言堂」表現。
三、指小巴違例泊車,抨警選擇性執法。我們要看違泊是否蓄意阻街,旺角小巴站泊車情況存在多年,情理上應是方便乘客多於擾民。事實上違泊,十架只抄一架的「選擇性執法」也可能是前綫酌情執法表現。佔領者阻街霸路幾十日,於法理情,都不合公眾利益,現明顯借故尋釁生事,必須譴責。
體現法治社會在於限制自己的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就列明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不過,集會要在維護公共安寧、公共秩序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這條件下進行,而且重點在「和平」。以上三事都是那些所謂講求法治、遵守社會契約的佔中者的荒謬。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8. CD ROM 2014-12-05 18:30:20
我非常同意 法子 兄之言~~~

2017普選有幾 "真" ??? 有幾 "假"??? 遠遠不及香港的法治被動搖那麼緊要......

再者, 前線警員按照上頭指示行動係紀律部隊不能動搖的機制!!! 試問如果每個警員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執法, 警員的權力就真的變成無限大, 而法律, 法庭都不需要, 這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

民智的程度, 甚至令我覺得香港有所謂 "真" 普選... 對我們真的是最好嗎? 

同埋, 理性D啦, 現在香港面對的問題, 普選是不能解決的. 相反, 可能星加坡模式就可以解決一部分的....

一個感覺孤獨的80後...
9. 引刀一快 2014-12-05 21:19:32
大家感激佢地都嚟唔切喇,仲要日日閙,到底你地有冇搞清楚自己要咩架???
10. 引刀一快 2014-12-05 21:27:15
咁多人日日部喺度,都係爲咗財富啫,仲唔快D多謝佢地!
11. e_kam 2014-12-06 01:24:44
我好同意cd-Tom 這句:
前線警員按照上頭指示行動係紀律部隊不能動搖的機制

所以清場後立法會一定要查係邊個上頭叫9.28 當日放漼淚彈。邊個上頭叫警察係旺角見人就bok.  我估唔關前線事。一定係上頭叫  





12. 引刀一快 2014-12-06 05:15:58
To 現任啦啦隊兄

啦啦隊兄,包括兄台你在內,依傢喺度講嘢發聲人士,半數係用緊假冒身份、映射身份、多重身份,一次性身份、誹謗式身份...等,表達方式偏離問題討論,好多人都已經冇心機喺度寫嘢。
“淡友”兄一直用呢個名,發表各種非理性咒怨式言論,其實就係爲咗詆毀真正嘅“淡友”。
呢個論壇已經變質,冇以前咁有趣。
13. 80 後求生隊長 2014-12-06 11:15:25

新香港


兩年前寫過一篇溝淡的文章係以溝淡為樓市同經濟角度出發,今日梁大特首又話年輕人唔應該把目光只放係香港的時間,又同時話香港無人材,要以較寬鬆的手法引入人材,人的去留亦自然會成為對樓市需求的原素。


其實從梁大特首的字裡行間都睇到一D落筆,因為一邊話年輕人應該放眼大陸,台灣,星加坡等等之餘,即係叫你可能離開香港發展的同時,又話要引入人才黎香港,好明顯即係話新一代的年輕人似乎唔係人才,而在香港的機會則是留比所謂的外來人才。呢個論述,配合佔中行動,幾可肯定係一個全面的國策,即中央都唔係太信任新一代的香港人,所以香港的政策並沒有考慮如何令新一代的香港人變成人才以爭取香港的機會,換句話說即係年輕人,算吧啦,機會是沒有留給你們的。


從整個中國的大畫面黎講,由兩年前的情況到今日的政治氣候已經唔同左好多。兩年前的香港最多只是寵壞了的孩子,但今日的香港是壞孩子,在中國樹立了一個不好的榜樣。所以如果我係習總,無論兩傘行動最後怎樣,大方向一定就係要主動及積極的掌握同滲透香港所有的階層。理論上的確一個兩制已經無乜意義,香港咩核心價值唔價值,在中國的版圖上其實根本也不值一提。試想想,中國沒有了香港得唔得?我可以肯定的答你,中國無左香港仍然係如日方中,中國無左香港一样係世界大國,香港對中國來說只係錦上添花,有就好,沒有也沒什麼大礙,最緊要就係香港唔好成為一個搞搞震搞亂檔的地方。


除了在政制上面唔會讓步比你真普選之外(比你選到個唔聽話的咪仲亂到仆街?),一個假普算同埋社會的民情聲音理論上都係北京政府要控制的。而要控制民情的方法,一方面當然係靠媒體,另一方面就係令香港有更多的中國人落根係度,而呢D中國人最好就係本身土生土長於國內,沒有太多思考,只有國家好香港好的一個思想的意識形態的人,咁到時話之你一人一票又好咩都好,大權已掌握在手,民情亦歸心,老香港果份本土意識亦自然被淡化同沖洗,到時唔駛2046年,香港人都變晒新香港人,咁又何需理會50年變不變?


因此,如果你係窮得眼裡只有錢的話,咁一個好消息係未來呢幾十年配合寬鬆的人口政策,落黎的人排公屋的就排公屋,買豪宅的人就買豪宅,香港樓的需求將會係源源不絕,樓價將會有一個非常強勁的支持。可能你會話咁都有班年輕人會走左去第二度發展喎,一來一回都應該減番D需求吧?不過,你可以諗香港人都係有條根係香港,就如好多移左民的人一样,都會Keep番間屋係香港等回港探親旅遊時用,所以人可能唔係香港,但物業同資產其實都會仲係度的。


回歸現實,中國好其實香港都真係好,呢一點是母用置疑的。作為中國的一個城市,香港也有一定的國民責任,不過要劃清一條責任同本土意識的線時,是在中間下墨,或是中間偏左,就要看往后的政治變化。要搵錢,特別係要係樓市搵錢,配合國策的話,似乎只要肯買都唔會有問題,只是到時把目光集中係數錢的你,抬頭一望可能會發現,景物依舊,人面全非,你置身的已經是一個新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