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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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達言
Democrazy
 
仲達
2014年10月20日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上述的英文字有一個字母為別字,正字應為"Democracy",不是"Democrazy",但筆者要強調,現在不是英文課,這個標題亦沒有錯,因為筆者在下文要指出現時佔中的一系列反智行為,有多crazy

 

佔中本質上最反智的地方,就是佔領份子一方面違法地佔領多區的交通要道,一方面又要負責執法、維持治安的警方保護他們不受反佔領人士騷擾,他們自認「和平理性非暴力」,警方有責任保護他們的安全,確保表達意見的自由不被侵犯------這是否十分矛盾?筆者與一些外國人談及佔中,他們大都表示難以置信,為何香港的警察如此忍讓,要是在落後國家,再暴力的清場也可能早已發生;要是在歐美,大家也不難發現網上有很多視頻是關於歐美警察以武力驅趕示威者,手法絕對不會如香港警察般忍讓,而是警告示威者再不撤離(只是在廣場,不是馬路集會、也無衝擊警方的情況下)就以警棍、橡膠子彈、催淚彈甚至荷槍實彈清場------香港警察有無時無刻清場嗎?在示威者和平靜坐時以武力清場嗎?無!全都是示威者情緒高漲、瀕臨失控地衝擊防線或衝出有車輛正在行走的馬路時才會使用最低武力驅趕。可惜我們的傳媒,大部份都選擇性報導,示威者一定是無辜的,警方一定是濫用暴力的黑警、魔警,這是否洗腦?泛民及反國教者經常警惕市民小心被政府洗腦,現在到底是誰在洗腦?老實說,筆者接觸過的人當中,盲目支持政府的,幾乎一個都沒有;相反,日日夜夜,不理前因後果,總之認定政府不對、警察維持秩序就是中共港共走狗者,倒有不少。

 

第二個反智的地方,是佔領者要求警方本着良心,拒絕與政府合作以免助紂為虐------現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雖然不時失言,卻有一句十分精警:所謂良心究竟係乜呢?係好危險嘅事,因為你嘅良心同我嘅良心都唔一樣,甚至有人覺得我冇良心,係咪?所以大家都要守法,法律寫得清清楚楚,只要警察依法辦事,就沒有違背良心問題。良心是否危險嘅事,筆者有點保留,但每個人對道德、良心這些抽象的概念都有不同標準,任憑沒有統一標準的良心行事,所有人都成為街頭判官,認為「我對你錯」,就會天下大亂。只有遵從統一的法律標準做人,才可以回復秩序------事實上,法律正是經過多年制定和修改,乃大多數人可接受的行為準則。故此佔領者眼中的良心是爭取民主、警察的良心是維持秩序,面對衝擊行為,前者認為合理、後者認定是非法,根本不可能憑良心行事,只有大家都守法,才可消除爭拗,而現在違法的,是佔領者。

 

第三,要談曾健超事件,這個疑似被七名警員拖到暗角拳打腳踢的示威者,成為了「苦主」,現在已正式控告該七名警員。最反智及可恥的是,一向自稱熟悉法律、稟持公義的公民黨,現在未正式開審,就連同偏幫佔領者的傳媒(很可惜,這次事件幾乎所有傳媒一面倒都是)將七名警員「起底」,與社工甚至不少學校大搞公審:不是說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嗎?現在公審已嚴重影響日後法官及陪審員的判決,如何公平地審判案件?而且七名警員的資料被公開,使他們成為「過街老鼠」,剝奪其人生自由,就算他日審判結果是他們並無違法,都會被傳媒抹黑為法官與政府及警方勾結,何來公義?到底這個有黑社會背景(黑底都可以入公民黨,真令人搖頭歎息)、多次挑釁警方、在被捕前向警方潑不明液體(有指是尿液)、襲警拒捕卻成為「民主英雄」者是苦主,還是未被定罪卻已被停職扣薪,面對高昂訴訟費用,還被不義地公審、極有可能前途盡毀的七名警員,才是苦主?

 

不過,筆者亦非盲目支持警察,只想指出現階段七名警員未被定罪,卻已被公審乃不公待遇;若果判決結果證明七名警員確實濫用私刑,筆者絕不盲目支持,亦會予以強烈譴責。

 

最後,筆者附上一張藍絲帶圖片,支持香港警察依法辦事,早日恢復秩序。

 

 

一言蔽之:佔領運動趨反智,Democracycr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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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子 2014-10-20 09:38:04
法子《和辛亥革命的分別》

2014年10月19日

1. 佔中、封路、落障礙物,甚至攻擊警察。

2. 向警察淋不名液體

3. 警員打佔中者

上述3者都是「犯法」,但佔中者的邏輯會說(1)和(2)是啱,但(3)是唔啱。

他們的邏輯一般是「為了追求民主,犯法也是啱。」

他們最常提到一個例子,就是「辛亥革命」。

為了追求民主,犯法也是啱?這條問題對法子來說,太深,要時間思索一下。但以「辛亥革命」來比如現在佔中,我起碼想到兩點不同之處:

1. 任何革命都要犧牲,參加「辛亥革命」的人,是自願選擇的,而在辛亥革命中主要犧牲者是選擇參加的人。但在這次佔中事件,選擇發起或參加的人,卻不是這次運動的主要犧牲者。即係這次主要犧牲者都不是自願的。這是「犧牲者都沒有選擇自由」。

2. 佔中者大多有都侮辱警察,但自己有事,就要求警察執行香港法例去保護自己。但我相信,孫先生在革命期間,沒有要求清兵執行大清律例去保護自己。

所以,我覺得佔中者不應該把這次「佔中事件」描述成高尚的革命,例如「辛亥革命」,因為辛亥革命的義士是用自己的身體,而不是別人的身體去付出。
2. 法子 2014-10-20 09:38:40
法子《夜靜思》

2014年10月06日

暴力的定義是什麼?

只有打架才算是暴力?

民主的定義是什麼?

只有自己的意見被尊重,社會其他意見就不能選擇?

獨裁的定義是什麼?

只有坦克車,才叫獨裁?一群只想自己選擇,不讓社會其他人選擇的人,算不算獨裁?
3. 法子 2014-10-20 09:39:07
法子《回頭太難》
2014年10月04日

部份青年現在的心理狀況是我經常說的哺乳腦心魔。

他們一直覺得自己啱、肯定啱,肯定到一個程度是任何偏激言論也能做得出,你唔回應你就是邪惡。

我是正義,因為我肯定我的睇法是對。

就這樣,自己已經不能接受到,有可能是一開始自己已經搞錯。就這樣「只有證明得到對方是錯,自己心裡才好過一點,否則,怎去面對自己過去一直的激進行為?」
4. 法子 2014-10-20 09:39:34
法子《我幫你改運》

2014年10月03日

其實,這巴士一直被留在旺角,佔中人士不準巴士離開。

這巴士其實是巴士公司的私有產權。其實佔中人士,看不到有理由把別人的資產扣押。

當然,一句「我是為了公義」,就成了理由。

政府總部被包圍,裡面的警員要食物。進入去給警員的食物,要先被佔中人士搜查過。

為什麼警員的食物要先被佔中人士搜查?

當然,一句「我是為了公義」,就成了理由。

我以為以「我幫你改運」為藉口,去騙少女發生性行為,是因為那少女愚蠢,因為那是一聽就知道不成立的理由。

但原來「一聽就知道不成立的理由」,也可以騙到很多人。
5. 法子 2014-10-20 09:40:43
法子《運作的基石》

2014年9月29日

「法律」是令社會能夠順利運作的基石。

如果「認為自己的價值觀是對」,就可以唔守法,以癱瘓社會作工具,社會就會大亂。

價值觀每人都可以不同,如果香港現在有另外一萬人「覺得帝制是好的」,他們又有權去令香港癱瘓?

現在已經不是討論,那一個制度較好。

唔好再重複「我那套是最好的」

泰國也是分開主流兩派。農民和市中心中產。

每次都有一人一票選舉,但每次選出來的,不是自己一邊的,就圍堵曼谷,癱瘓曼谷運作。

跟香港的情況一樣。
6. Peter Paker 2014-10-20 09:47:19
今日人嘅價值觀已被扭曲至面目全非,從前香港獅子山下那種化腐朽為神奇、無野解決唔嚟的拼博精神已盪然無存。依家D自己冇淨係識大叫抗爭,自己冇就吊不公義,又諗下人地有嘅野可能係人地辛辛苦苦涯翻嚟嘅結果。

全世界不公義的事多的是,點解香港有源源不絕的乾淨食水及食物供應?點解西非嘅人食唔飽、冇乾淨食水兼且要受伊波拉威脅?

點解伊拉克人俾ISIL 賣去做奴隸、做妓女、屠殺?點解香港佔中人士可以俾人圍叫警察保護佢地,冇事轉頭可以反吊之前保護佢地嘅阿sir?

點解佢地唔去諗下其實佢地有嘅野已經好好,外面咁多不公義,又唔見佢地去理?基本上,扮公義,扮正義…..

今日香港已經好自由、民主已經爛到腐化,人人不斷以民主為口號叫你去支持民主、公民權利;另一邊箱,睜大眼話幫你地爭取民主,所以就可以自由強姦你地使用道路、做生意、及翻工揾食厘D基本權利,完全唔講道理。

香港人(尤其學生)物質太多、太幸福,以為每樣野好似係垂手可得,唔識珍惜今日有嘅繁榮景氣。老實說,過去現在擁有的並唔係佢地建設,今日係佢地破壞下,將來佢地有定冇都成好大疑問。

勸佢地一句,濫用佢地今天所有的自由,最後係要還,佢地可能要承受不能承受嘅後果。
7. 亮劍 2014-10-20 11:04:32
最新有調查講,呢次雨傘革命令信用卡簽賬少咗3成,但傷亡最惨重的旺角,肯定遠超平均!!  
在金鐘及銅鑼灣佔領區,荷包受影響的,以银碼計主要係果D例如中信、大楼等单一大業主,就算咁黑仔佢哋俾D賤種玩幾个月,都只是皮外傷,我估他們頂得順嘅!
但旺角区的商舖經營者及一眾業主,有唔少其實只得一注要全押,要是今次玩嘢福佳真係要個零月才放你一馬 ,咁呢班人就真係荷包倒吊血流如注隨時輸身家。

有人又話因政府政策唔好,所以有咁多人出黎。

但歸根究底呢拾多弍拾年,是那些人、係邊幾個政黨,整到香港的土地供應出現斷層及樽頸先??
無麵粉何来麵包呢,無地咁D寫字樓、商舖同住宅起喺边處?
磚頭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如果唔用價格決定那些人可優先享用,借問又行甚麼機制分配?
最低工資、全民退休保障及政改,因為爭議性不少,任何政府,边可能整個完美方案出來,一炮过滿足晒所有持分者無窮盡的苛求!
但若有人只因取不到最佳完美方案,就想以騎刧、 要脅及一拍兩散方式既手段去爭取抗爭,咁重成世界??
借問你班粉腸,問过晒受影响的業户,是否願意肯壯烈犧牲以成大業未????
呢镬大头佛由佔中三儍整出來,最终引發黑社會流氓加入成暴動,有識之士神早講明,絕非馬後炮,要是這次真的要迫使大陸出动解放軍平亂,又有人因此終生殘廢、横屍街頭先收倒科,咁你佔中三儍、学联及学民思潮呢班攪屎棍,真係要坐牢一世以謝天下!!

 
8. 亮劍 2014-10-20 12:25:33
*********請廣傳(節錄版較容易睇)******
本人歷盡世局滄桑、思維深刻,無論你什麼立場,希望你平心静氣看完。

  青年的可愛,在有理想、有熱血,但青年的欠缺,亦正在其思想的簡單,易受煽動,正如香港某些人要爭取「真普選」,以「命運自主」,「奪回我們的未來」來包裝,試問是甚麼意思?難道要香港獨立嗎?要否認我們自己是中國人嗎?為甚麼要否認?這些問題必須問到底,你纔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五四」「六四」之所以贏得巿民支援,是因他們的出發點是愛國,不為自己謀利益,甘地、馬丁路德金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們為民族獨立,為取得公民的平等身份。如果公民抗命中間夾有一絲一毫自己利益的話,就不會得到同胞的尊敬。

「佔中」理由不充分

  以此來看香港學生的「佔中」,理由就不充分,因為完全沒有必要這樣抗爭。即使要奉行西方民主,也可以從長計議,也可以逐步邁進。為什麼要那麼高調,拒絕協商呢?何況,我們難道沒有自己的思考能力,一定要按照「國際慣例」嗎?學生的叫價,已達到不可理喻的地步。還要衝擊政府總部,發動罷工、罷課,癱瘓香港,讓所有香港人都付出代價。一時憤激,便要玉石俱焚,為什麼呢? 

  可悲的是,香港竟然沒有頭腦清醒的人,只知隨別人的笛子起舞,太可憐了。弄出這樣的局面,誰會得益?誰會偷笑? 

  香港的知識分子何在?有血性、有歷史感、有綜觀全域能力的知識分子何在?香港已出現危機,不是要說些公道話嗎?但有些人還添油加火,惟恐天下不亂,良知何在?犧牲的是誰?

霍韜晦
2014年9月29日

* 作者為反共稱著的思想家唐君毅先生、牟宗三先生的傳人,他同時是香港著名思想家,新亞書院創辦人、教育家、他不期望能改變別人的立場,只期望大家静下來作更多思考。
9. Did police charge 曾健超? 2014-10-20 13:23:44
I want to know whether police charge 曾健超 for 攻擊警察. I have not objection on charging these 7 police officers if they really hits 曾健超 (In fact, I support them to hit this guy emotionaly). however, it is unacceptable for me if police have not charged 曾健超 for his illegal behaviours.


10. 肥婆四 2014-10-20 14:32:06
香港的傳媒,以嘩眾取寵聞名,今又以嚟橫折曲傳播,明明襲警在前,拒捕在後,係,係有疑似差人打佢。但報導要公正,唔可以大細超,只報差人打佢,襲警拒捕唔提,重出埋專題,以受害者方式大肆報導,將整件事實反轉,咁嘅手法既低賤不勘,也欠作為新聞工作者如實報導的天職,日久只會損害自身的公信力!
11. 引刀一快 2014-10-20 16:06:28
To 1樓法子兄

你講嘅三點,當中差異係非常明顯同簡單。
就係普通人犯法与執法者犯法嘅差異,就係咁簡單,冇邏輯衝突。
派系衝突,自不然無所不用其極,俾人捉到話柄就會講到盡。
我聲明我唔支持佔中,但係分析事物必然中肯。
警察係棋差一着,點解唔告佢襲警,拉返去差舘先慢慢處理?仲要俾人全球直播?
12. 鯇魚尾 2014-10-20 16:26:06
警察有告曾X超,傳媒少報甚至唔報姐。
13. C 觀點 2014-10-20 16:32:17

朋友飯聚,不期然談起佔中問題,最後吵到面紅耳赤,差點不歡而散。為了避免局面失控,我只好呼籲大家冷靜,轉談別的話題。
我之所以選擇叫停爭論,而不是加入自己的意見,以支持其中一方,原因是我知道,再爭論下去也不會有共識。
當時我們爭論的,既涉及民主的概念問題,又涉及具體的選舉辦法。前者屬價值信仰問題,等如有人信天主,有人信佛祖,很難界定誰是誰非。即使大家都願意擺事實講道理,心平氣和地進行研討,也沒機會取得共識。爭論下去,只會初則口角,繼而動武,朋友也做不成。人類歷史上,這樣的事情多不勝數。
至於選舉辦法問題,屬憲制修訂問題,法律上通常不容隨便起動,要通過也不能靠簡單多數,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才可以進行修訂。如果爭論的雙方,沒有一方有壓倒性的優勢,應先把問題擱置,待民意較為清晰時,才進行表決。
這種做法,並非只出現在個別國家,而且全球如是;不但在處理政治問題上如是,在處理公司法時亦如是,可見是一種舉世認同的處事方式。
今次佔中運動想爭取的議題,很多都帶有憲政性質,如以公民提名取代提名委員會就是。即使我們可以跳出基本法的框架,純以本港市民的意向為依歸,港人的意志也並不太一致,支持者未達到絕對性的優勢。因此,理智的做法是先把問題擱置,待市民的取態比較一面倒時,才付諸實行。
我並非叫支持者在這段時間甚麼都不做,他們當然可以在理念上作宣傳,爭取更多的市民站在他們一邊。但他們不應該以佔領交通要津的方式去逼其他人都支持他們的那套。如果當大多數市民都覺得爭取公民提名是重中之重,即使影響日常生活也可以在所不惜時,市民的反響就不會像今天這麼大。
現實是大多數普通市民尚未打算為公民提名而犧牲這麼多,以至佔中者自己也覺得,拖下去會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情況。
現時,如果我們只看電視畫面,支持佔中的人好像群情洶湧,氣勢磅礡;但在民意中,佔中者已開始失勢。香港有逾700萬人,即使參與佔中運動的人有20萬人,亦不足3%,用這麼低比例的人去脅持整個社會,一點也不符合民主原則。追求民主的政治組織,如果連這點也看不到,下次選舉時將會吃虧。
再者,佔中者當初提出的要求,現在看來能夠達至的機會已經不高。很多人當初支持佔中,是以為可換取這些美好的回報,所以才不惜頂住催淚煙也要堅守陣地。現在追求的目標已越來越遙遠,策動者有責任減少支持者最終要付出的代價。

14. 亮劍 2014-10-20 16:35:09

[am專訪]曾健超:畢生難忘 漫長4分鐘

在 2014年10月20日 AM 730 呢段A1 中,曾生為何給警方拘捕……無講!
點解曾生會俾警察打……無提!全文都是向曾生塗脂抹粉,咁第二時那七個警察点会得到公平審判呢?
15. To 14 2014-10-20 16:37:14
佢肯落口供未啫?
16. 引刀一快 2014-10-20 17:06:36
執法者犯法,比起普通人犯法,法理上係罪加一等,呢個係現實。
就算隻揪隻,都係算對方蝕底,因爲你有炮仔護身。
七個打一個,俾人話蝦仁,冇走雞,佢係强奸犯又唔同。
如果反過嚟係佔中者圍毆警察,咁警察就會得到廣大民衆嘅支持。
如果警察以一敵七(打贏咁計),我即刻整個金牌獎狀,四個大字“鐵血抗暴”,當住佔中者面前送!


17. 引刀一快 2014-10-20 17:14:21
To 14樓 亮劍兄

向曾生塗脂抹粉好正常,你又可以寫多D撐警察啫。警察呢舖係輸咗,成個過程拍晒,往後唔係公平嘅問題,係法官執法分寸問題。
18. CH 2014-10-20 17:41:39
可能我衰,我硬係覺得呢個許教授好古惑。佢話“為香未來黎唔到“,懶係隱晦,博人掌聲。其實呢句話,跟本無意思。如果勢色唔對,又可以話無講過支持學生嘅行動,只係話佢地出發點係為左未來咋嘛。但掌聲講已經賺左。。。

嶺大畢業生台上舉黃傘 (11:15) - 20141020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 http://news.mingpao.com/ins/%E5%B6%BA%E5%A4%A7%E7%95%A2%E6%A5%AD%E7%94%9F%E5%8F%B0%E4%B8%8A%E8%88%89%E9%BB%83%E5%82%98%2D%E8%A8%B1%E5%AF%B6%E5%BC%B7%EF%BC%9A%E6%9C%80%E5%BE%8C%E6%81%AD%E5%96%9C%E7%82%BA%E9%A6%99%E6%B8%AF%E6%9C%AA%E4%BE%86%E8%80%8C%E5%87%BA%E5%B8%AD%E4%B8%8D%E5%88%B0%E7%9A%84%E5%90%8C%E5%AD%B8/web_tc/article/20141020/s00001/1413774997232
19. 路人 2014-10-20 18:01:25

「為了追求民主,犯法也是啱。」

卒亥革命成功了,所以上面個句沒有錯。

太平天國失敗了,所以上面個句錯,要抄家滅族!

佔中注定失敗,抄家滅族就不會,入獄少不免。


20. 強姦犯 2014-10-20 18:16:36
我這樣愛你,因為你不接受我的愛,所以我無罪!
21. 亮劍 2014-10-20 20:23:38
引刀兄…………我都叫做識法律,在佔中暴民潑不明液體事件中, 果七名警察俾傳媒影倒佢哋,涉嫌濫用私刑打人,可能違反香港法例,表面上今次佢哋断正,將會受到警隊紀律處罰及落镬的成数好大,但他們七個最终會俾律政司告边條,係可判終身的 427章 酷刑條例?或輕微D嘅 AOABH ?咁就要睇環境。
當涉及打鬥事件時,警方一般會以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第40條普通襲擊罪(Common Assault),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AOABH),第17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或第19條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條文而處理。
呢幾个差人应会被人告AOA,但泛民想入人傷人17或19,甚至酷刑罪,呢单K屎發到咁大,上高院係最低消費,咁即係將會有陪審團啦。
但你 AM 730 呢篇文咁同暴徒隱惡揚善,那麼陪審員會點睇七名警察,係咪「柏芝」都估倒?
做嘢俾人入 427隨時终身,請問有冇九兩菜???
22. 醉街演員 2014-10-20 20:50:58
佢都過兩日就已經行得走得,點算係嚴重傷害呀!印傭亞美娜足足瞓左成兩個月醫院,咁算係殺死人呀?
23. to 13/F 2014-10-20 21:43:02
泛民就是知道大部份市民唔支持佔中或唔支持公民提名,不是市民不想,勉強無幸福嘛。

如果泛民唔佔中,佢哋就無子彈攻擊抹黑正苦了,所以盡哋一鋪,曬冷囉。
24. 蘋果日報 2014-10-21 00:19:10

【雨傘革命】黎智英叫梁振英交外國勢力介入證據


黎智英要求梁振英提出有外國勢力干預佔中的證據。(羅君豪攝)

特首梁振英昨日在亞視節目中,稱佔領運動有外國勢力介入。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回應稱,若有外國勢力干預佔領運動屬嚴重問題,呼籲梁振英要拿出證據,向市民交代。

他指,若梁振英提供有關證據,可以讓市民知道有哪些外國勢力及魔鬼操縱佔領運動之餘,更可讓市民大眾一起對付這些魔鬼。

蘋果日報(14 時 30 分消息)
2014-10-20 21:16:00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53038256&category_guid=6996647&category=instant

25. To 24 2014-10-21 00:23:48

美國議員認政府有經NED資助佔中等運動
Senator US admitted funding the protests in hk




26. To 24 2014-10-21 00:25:22
27. 引刀一快 2014-10-21 02:10:18
亮劍兄

你識法律,我諗差人都識,我兩面都唔幫,純粹議事論事,呢度日日講法治,呢鋪係咪覺得法律不近人情呢?係咪覺得有D自打嘴巴呢?
陪審員係咪會受AM730篇稿影響,好難講,其實陪審員都唔係單係睇一篇嘢做人嘅,如果俾着你做陪審員,咁咪係變數囉。
講真,我估計呢位仁兄傷極有限,因爲香港警察已經唔係以前咁打人成風,疏于鍛煉。俾著大陸武警,佢已經廢咗,不過全球直播,如果佢地幾位仲可以甩身嘅話,亦係令港人心寒。
如果呢個人嗱住刀,一槍爆頭都可以,不過佢唔係。
如果呢個人強姦咗人,打殘佢都可以,不過佢唔係。
如果呢個人同警察隻揪,打半個鐘都可以,不過佢唔係。
如果呢個人用不明液體潑嘅係途人,重手D都可以,不過佢唔係。
如果呢個人負隅頑抗,多D人制服佢都仲可以,不過佢唔係。

終身監禁一定唔會嘅,但係冇得撈就冇走雞。

28. Fujian Uni postgrad student (Dept of Agriculture) 2014-10-21 16:12:01
I'd say todays' youngsters / students are smart and full of creativity.  Yet, actions/considerations have to be legal, reponsibile, sensible and practical given to social concerns and livlihood of the others.  One should understand that the Police is to protect and to serve, and to maintain public orders.  It is of no good to seize the public area and to put the Police in such an embarrassing position.  Please be constructive and considerate.
29. 有圖有真相 2014-10-21 22:58:21
youtube 影片 『香港佔中事件分析與美國佔領一個國家的12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