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區優先」新商機 港保母湧現
月數千至逾萬元 包雙非童食宿
中港學生連日瘋搶北區幼稚園學額的情況,因當局以「原區優先」、「就近入學」為擋箭牌而稍見緩和;然而,雙非家長見招拆招,更令本港出現新商機。
他們除密謀在港租樓、買樓以取得香港住址外,坊間更湧現大量標榜照顧來港讀書的內地童的保母廣告,月付數千至逾萬元,既可安心讓子女留港讀書、又符「原區優先」條件,勢令當局如意算盤難敲響。
正當教育局及北區校長扭盡六壬,協助本地學童優先獲得幼稚園學位後,網上討論區出現不少本港家庭,主動向雙非童提供寄宿服務。
記者以家長身份,向居於上水提供寄宿服務的李太查詢,她隨即表示:「你要跨境,小朋友會好辛苦!」之後表示自己住在港鐵上水站附近,只需兩分鐘路程,其屋苑樓下已有幼稚園:「你找到幼稚園未,若無可以幫手!」
每日有老火湯 間中吃麥當勞
李太表示,其4歲兒子正在該幼稚園入讀,強調:「你未有人收,我可以打俾佢(學校),雖然派完表,但可以直接有位,毋須擔心,一定得!」又表示沒有香港地址亦不成問題:「唔緊要啦,要地址可以,當識多個朋友!」至於「寄宿」服務,每月需6,000元,照顧每日3餐,早餐為通心粉,為免沉悶,間中可吃麥當勞;午餐有兩餸;每日晚餐更有老火湯。
她又強調,會協助完成幼稚園功課、不用補習,每日課餘亦會帶往公園玩耍;至於房間,會安排小朋友與外傭同房,方便照顧。
除上水外,大埔區議員任啟邦亦收到投訴,指上水惠州公立學校及翠麗花園附近,看見大量「保母服務」街招,每位學童每月收費8,500至9,000港元。
其中一名提供服務的廖太指出,其「家庭式」保母服務,小孩將與她的丈夫及孻子同住,男、女小孩分房睡,提供自家飯菜,及全天候照顧。
廖更表明,已為居於深圳的妹妹照顧小孩3年,且自己已為三子之母,湊仔經驗豐富。記者問她是否能減價,她強調:「內地都不止這個價」,且暫時已有數名人選:「最重要看有沒有緣份。」
律師:人數倘超託兒例 須申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不能一刀切指保母服務違規,犯法與否取決於營運:「如果人數超過託兒所條例,就要申請牌照。」據本港現行《幼兒服務條例》,接收超過5名未滿6歲的兒童,便要向社署註冊;若寄宿家庭同時向8人或以上提供補習,或須註冊為學校。
其次是居所,公屋規定只接受已登記人士居住,因此提供保母服務家庭若是公屋戶,已可觸犯公屋條例;若服務人士為受託者借出地址、或冒認其家長簽署文件,亦可構成欺詐,而受託者出現人身意外,則可構成虐兒或疏忽照顧兒童。
撰文:杜潔心、謝楚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