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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喜歡中肯之人! 2012-11-06 1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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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的文章, 對 BMW 的見解尤其獨到, 不像某博士那樣, 人家說 BMW 他就說 BMW, 完全沒獨立思考能力, 期待你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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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代理 2012-11-06 1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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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炒家都係有回佣俾金牌經紀架啦,如果唔係點會有筍盤筍客俾佢地呀,一向都係咁做架啦,大家唔好扮無知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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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冇殼蝸牛 2012-11-06 11: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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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步?而家一出招樓市大跌兩成就話偷步姐,佢成交時估價比佢賣出價高七十幾萬,偷咗邊步?
九流傳媒不如叫個買家出黎捐返七十萬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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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說得好! 2012-11-06 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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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2 2012-11-06 13: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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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好似香港现在这样,政场变成坟场,只有没有更好选择的政棍会选择继续演戏,有识之士大把选择,何必无谓委屈自己,就算是满腔热诚,也经不起这样的消磨。 公众是冷酷的,是因为正常的人在正常的环境里都不敢任性胡为,怕会承担后果,但一旦带上公众的面具掩藏在人群之中,就会把内心最阴暗的最丑陋的东西也发泄出来,比如仇富,比如嫉妒,比如怨天尤人,那是不用考虑后果的,因为即使有后果,也不用一个人背。 林奋强有没有犯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政府的一员,哪怕是核心圈以外的。就像是梁锦松买不买车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他的加税及减薪政策得罪了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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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i Mo 6 2012-11-06 13: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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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啦, 社民連D 人都未賣過樓, 以為2日便可完成交易程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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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i Mo 7 2012-11-06 14: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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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又太自我ge, 捐出人工, 叫其他行會成員點下台? 而家連行會成員都唔幫佢:P Anyway, 整個香港'愚蠢化'(特別係生果報fans)是鐵一般的事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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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善若水 2012-11-06 1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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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奮強生意人,缺乏政治自我保護意識。現時在香港參政要準備接受無處不在的顯微鏡監視。我認為林奮強較有遠見,試問現時政壇有多少人關注香港的長遠規劃?林不收任何報酬加入行政會議,至少說明他是一個具有抱負的人。當然若以陰謀論猜度,則罪名可加諸任何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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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ure la 2012-11-06 1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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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arol 2012-11-06 15: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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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Big spender 2012-11-06 15: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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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寄生虫 2012-11-06 15: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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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生存目的是賺錢, 為了賺錢可聽命於任何人, 他們對政治從不感興趣, 政治意識非常低, 所以强如梁錦松到今天的林奮強,一旦走上政治舞台仍然因瓜田李下意識低而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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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why,tell me why? 2012-11-06 1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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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下台,林奮強長休。為什麼陳茅波可以安然無恙地留下來??? 為什麼不問一問民意是否要這個劏房局長,要不要醉酒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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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Joh 2012-11-06 19: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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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佬做咩Q野官 , 搞到周身蟻 , 都唔為咩?? D 基层水深火熱关你咩事 , 你係上层风流自有 , 咪又得佢地食唔飽、著唔暖、住籠屋湯房 , 所以 , 你要我捐$$比香港基层 , 好難啦..... 寧願捐去非洲、中国助學好過 , 因為人地識感恩 , 香港班基层好似地獄餓鬼 , 苛索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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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煲浪追浪~論黑衣 2012-11-06 19: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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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個中產行街見到一個綜產,中產憐憫之心掏腰包一百元比綜產買飯食。 综產用仇視眼光望看中產,中產怪哉发問何解,綜產回説“你比咁少錢我当乜” 中產無奈説“OK我比3份1身家你好毋?” 綜產説“你睥視我是綜產”。 中產買佢怕説“我比身家一半你OK未” 綜產再説“挑~你比晒成副身家我,我就話你好人。” 中產無言再説~“OK,我依家比晒成副身家你,你當我朋友,説声多謝,不再仇視我可以嗎? 最後~~~~綜產跟中產説”死叉開哪!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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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HK市民 2012-11-06 2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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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幾個問題可想想︰ 1. 額外佣金=非法回佣? 2.是否有意圖作非法回佣? 3. 如某人明知所作行為是非法的,向公眾解釋時會避重就輕或特別強調曾作出此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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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煲浪追浪回樓上 2012-11-07 0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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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生曾說;終其在位才可買樓,免生罪疑.林生疑點重重,先他是投資界名人.或股市作比喻易明.如有內幕該股有不利因素,有內幕消息者即於市場低价沽貨,盡快脫身........ 疑點: 1./於市況利好低市价沽貨.又唔係等錢開飯,話晒都有十件八件收緊租. 2./急於立法前沽貨,不惜提佣盡快沽出. 3./於立法前及立法曰離港避疑 4./身為官員根本不應豉勵不公平交易. 5./立下必買必賣交易曰於立法前. 6./出現前言不對後語希望洗疑 ~~~~種種種種,其實只是他在投資界多年,習以為常,有春江鴨之習性,一時忘了自身位置~~~~如種種皆是考合.......天意好像要亡林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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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HK市民 2012-11-07 16: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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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對林奮強夫婦的以權謀私指控是豪無根據的。指控者一定要證明林奮強事先獲知政府出招,故急於以低於市價出售。 由於行政長宫及多名行政會議成員均多番公開表示根本林奮強無可能事前知悉有關招數,而多名行政會議成員已表明是在當天公佈措施前數小時才獲知會要開會。所謂於立法前及立法曰離港避疑,根本是子烏虛有! 林奮強早在6、7月已公開要放售單位。除非是次有關打壓樓市措施(BSD及加強版SSD)政府內部在6、7月前已制定,而林奮強又早獲知有此措施,否則如何指控其以權謀私? 衆所周知,想售樓者或想買樓者都會接受低於或高於市價成交。而所謂市價也只是估價而已,嚴格來講只要成交價無偏離,就是市價。 林奮強在6、7月時已想出售物業,以低於市價(估價)作為底價,無可厚非。而有買賣樓宇經驗的人都知道,類似林奮強放售的非大型屋苑,在放盤後兩、三個月才售出不足為奇,更何況林奮強是以高於底價出售,要指控他因知道內幕消息而急於低價出售物業,是否太牽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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