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要盡惹的禍 

 

 

 

葉開
2010年5月4日

自從財爺推出“九招十二式“規管樓宇銷售措施後,再有其他政府機構跟隨,而市區重建局再推額外出的“八招”,就是加強版的措施。 

這些措施,最注目的包括取消內部認購、首批單位只售予個人買家,公司名義買家認購單位數目不得多於10%,而任何買家最多只可購買兩個單位,這些都是針對炒家的措施。 

另外,在公開資訊方面,合作的發展商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公布成交資料,包括發展商高層買樓申報,並要在派發價單一個小時之內,在公司網頁及售樓處公布。 

看官,招式看來是愈來愈具體,是針對近期新世界發展與市區重建局合作的名鑄樓盤,可以看得見,是招招到肉。 

這都是發展商要盡惹的禍 

發展商售樓模式,近年改變很大。記得從前,發展商賣樓,往往是一Q清袋,幾大的項目,分開幾期售賣,大都能分期售清,很少出現貨尾的問題。 

當時,發展商的訂價都留有餘地,總會給最先的第一手的買家留有水位,這樣的做法,使到該樓盤分期售賣時,有價格逐漸上升的趨勢,而做成勢頭。市民見到早買比遲買賺得更多,於是炒樓花大行其道。 

炒樓花的人賺了錢,下一期會再買,而且是呼朋喚友的,以至炒樓花的人愈來愈多。 

但今時今日,遊戲規則完全改變,發展商改為要盡模式。首先,他們一開始為項目,來一個特色單位的天價成交,譬方說頂層的天際單位以三萬元一呎成交,並大肆宣傳,以至日後項目的單位開價以一萬元一呎,看起來多麼便宜。 但比起同區的樓價6000元一呎,其實已高出不少。 

經過包裝、宣傳、推廣,當然亦有捧場客,但不要忘記,肯出高價的,被人誘哄的,始終不是很多,數量不足以銷售整個項目,於是乎,項目賣一下就要停下來,要等市場消化完一輪再作打算。 

大家看看恆基的大埔比華利山的銷情就知道,該項目共有535間屋仔,自2007年以來開售,到今天仍有不少貨尾。比華利山於2008年10月入伙,而今已是入伙2年的新樓盤,雖然距離高齡處女仍有一段距離,但境況依然令人唏噓。 

天匯、名家匯、半山一號等等,都可能面對不相上下的銷售貨尾問題。 

這種要盡的模式,發展商求價不求量,稍一不慎,就會做成這樣尾大不掉的局面,老一輩的發展商當然心裏十分明白,但新一代的銷售掌舵人好高騖遠,而潮流所在,亦難以一下子改變過來。 

以前是先低後逐漸加高,於是乎炒樓花會發達深入民心,但如今是先高後等,發展商的策略改變,亦改變了炒樓花的經營環境。 

簡單扼要來說,如今想炒樓花短期賺大錢,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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