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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唔fa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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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開 2010年6月10日 |
對於今次拍地,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公開批評政府,認為唔fair,他這樣的說:
“有人承個價就已經係市價啦!但政府嘅開價唔係底價,佢又唔公開個底價出嚟,欠缺透明度。”
“政府要求發展商樣樣嘢要透明,呢樣嘢政府就做不到,是好『唔fair』(不公平)。”
梁先生的講話,看似好有道理,但實際上,對拍賣的觀念上,錯漏百出。
首先,政府的賣地方式,是公開拍賣,讓有興趣買地的發展商、財團等公開競投,實行價高者得。
這與私人的發展商賣樓的方式截然不同,私人發展商是公開發售,是他們制造了一些產品,面向市民大衆,以公開、先到先得的形式賣出去。
因此,發展商需要為其產品定價,顧客如果覺得合適,就向發展商訂購,交易過程大概是這樣。
發展商的定價,一般會衡量自己的成本,加上對市場所接受能力的估算等等,才定出來,一切以其公司的利益為大前提。
問題就是在定價方面,政府基本上不能夠採用類似賣樓的公開發售方式,先定價,並公開發售,因為這樣做的話,營私舞弊的情況便容易出來。
所以,政府賣地絕對不可能採用公開發售的方式,更不可能採用我們一般的私人協商方式,大家只要看看連中國都傾向以招拍掛的方式賣地,就會明白。
而公開拍賣是一個不錯的方式,其精要之處,就是在於它的透明度極高。
公開拍賣之前,政府已將其賣地的資料公開派發予任何有興趣的發展商,地段可發展甚麼樓宇,可以發展多少面積,有甚麼限制,以至售賣條款,付款的辦法等等,都一目了然。
可以話,已做到沒有任何的灰色地帶,而只有出價的考慮。
而拍賣的的方式,是價高者得。首先,會有一個起始的開價,然後公開讓大家競投。
為了吸引多些發展商來競投,開價並不能定得太高。
但又恐防發展商聯手投地,所以必須定位底價,不到底價,政府可以收回不賣。
葉開只可以這樣說,這樣的做法,在私人財產的公開拍賣,一般都以這種方式進行,政府賣地沿用,非常合情合理。
另外,買賣是對立的,政府又怎能提早將底價公開予有興趣的發展商?不提早公開,是防止聯手拍地及營私舞弊的必須手段。
事實上,政府所定的底價,一般都定得不高,以至流拍的情況很少見到,這方面,根據過往經驗,政府已做到非常克制,將底價定得寬鬆,讓競投決定最後的市價。
在拍賣場上,有人承個價並非市價,而是最後最高所承的價,才是市價,這個梁先生是可能對拍賣的制度一時弄錯。
葉開可以肯定,講透明度,政府拍地高出發展商公開賣樓不知多少倍,梁先生所言,可能是代表業界,為政府近期對他們的監管,作出一些怨言,擺一擺姿態。
唔fair可能不是真的,唔開心就應該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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