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僭建之都(2)
木鐸
2012年7月11日

香港僭建處處,市民(住客/業主/法團/管理公司)有法不依,官府有法不執,造成今日無王管的必然局面。不過,市區人僭極都是一些細眉細眼,滿足一下個人貪慾的天台平台,露台或天井,最離譜不過是僭過大地牢吧,實質經濟好處真的有限。相對而言,新界就蔚為奇觀得多了。

新界佬霸氣縱橫係人都知,好地地人人都知的村屋不是兩層便是三層,他就僭個摩天大廈出來,還理直氣壯,有些天台搭多層又或原來整幢是住宅來的,地面一層變了做舖,這是否違反物業用途呢?又有新聞話有人將村屋用作非法賓館等等,查實都相對來說都是小問題,涉及實質的經濟利益有限,以下所講的,就是[大生意],長期存在,政府有關部門不聞不問,以阿木講,就算林鄭敢去過問,也沒有實力去處理,因為涉及利益真的不少。

早陣子阿木郊遊,去元朗和天水圍看看有沒有甚麼投資機會,兼且了解一下當地的租務情況。朋友介紹了一些當地專供草根階層住的,月租千多元的單位,原來是豬屋或雞屋改建的,話說政府取締養雞和豬(前者是怕禽流感,後者是環保問題),政府已對受影響農戶發放了賠償,可謂無拖無欠,這些供養殖鳥畜的簡陋建築物都是一些得一層,鐵皮頂的平房,坐落的地皮的規劃是農地(Agriculture),是不容許蓋一所住人的房子的(養牲口的農舍則不受此限)。有業主覺得[食得唔好嘥],收了政府一大筆補償後,地盡其利,將雞屋或豬屋改成供人住的劏房,專攻草根市場。

原來新界有不少來自非洲和南亞的難民(自稱受政治迫害,港府給其難民資格),港府照顧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因為不是香港人,他們不能在港工作,無需上班,住得隔涉,離市區遠一點都無所謂,最重要是政府有錢給他們交租,搵到這類[鐵租客],業主就定過抬炸彈啦!所以這門雞屋劏房生意好有潛力,業主又無地價成本,可說得上是無本生意,一本萬利。原居民此舉是物盡其用,收租遠勝耕田,就算搞有機種植,農產品價錢可以高好多,但計落是收租着數,起碼不會受天氣影響呀!現在不少地主不是拿豬雞屋來做劏房,便是拿些農地來租給人放貨櫃,不過最搵錢的,都是畫幾條白線,租給人造車位,一個車位月租五百元,隨隨便便一幅地也可放五十輛車,那就每月袋二萬五千個大洋,無管理費無差餉無物業稅,個個大洋都是純利,由此可見原居民是受到上帝特別照顧的。各有前因莫羡人,同人不同命,同遮不同柄,請城市人不要眼紅。

梁振英講得對,新界有好多土地資源沒有開發。政府唱慢板不開發,原居民代政府開發。蓋平民用的劏房,抗衡地產霸權做成的高樓價高租金,又見政府規劃的車位不足(丁屋村屋地盡其利,當然是蓋到插都插不落,哪有位置在門口擺車呀!有時蓋到連路權都拗,車位更不消提了),便劃些車位出來惠澤社群,便利街坊,順便發發財。違規貨櫃場又是正式貨櫃場租金昂貴的一個控訴。而新興的村屋作違規賓館則是回應政府在酒店規劃上的嚴重忽略了大陸訪客急金增的龐大需求,為了照應同胞,更希望多些同胞訪港作文化交流,減少兩地人民的誤會,使中港兩地同胞更團結友愛。土豪以身犯險,冒被檢控之險開賓館,真是好偉大。應頒個大紫荊章給他們才對,不應下下玩針對。

同市區一樣,政府有關部門在新界長期無執法,使老百姓自自然然地目無法紀,現在若然突然講[法治],民間反彈肯定會是好大的。阿木預期新的治港領導班子都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講執法都是嚇嚇人,好快又回到港英精英治港時的糊里糊塗了。之前梁福元事件只是政治事件一宗,當不得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