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房屋政策不能過火
木鐸
2012年6月19日

梁振英有心濟世,一舉一動都想滿足每個人的期望,增建公屋,解草根層燃眉之急是合情合理,而蓋居屋,讓無資格申請公屋,但又無能力買私樓的人有一安身之所也是值得支持。但昨有報章引述鄔滿海,梁的房屋政策國師稱,重搞[夾屋],如果是真的,我就覺得政府資源花不得其所了。

重蓋居屋是因有資格申請居屋的一群是無能力在私樓市場買樓,為照顧這群社會中的中流砥柱,就算分薄了可能用作蓋公屋的土地和金錢,也有充分的理據。但所謂夾心階層,他們的收入超越了申請居屋的上限,亦即意味著他們是有能力在私樓市場置業,問題是所買到的單位不是所謂[夾心階層]要求住的那種層次的物業(位置和物業質素不是夾心層的檔次)。公帑是來自市民的血汗,應小心地花,社會福利是針對人的基本需要(即有瓦遮頭,餓不壞),而不會照顧到人的虛榮心和人的階級感覺。若然夾心階層買不到夾心階層應住的物業,而要政府資助,找些靚地蓋靚樓來讓他們住,是好不公平的做法。

莫非有一天香港的富豪級人士因為財政負擔能力及不上內地新貴(一點也不出奇,內地經濟發展比香港快),認為自己本來應該住舊山頂道,梅道,渣甸山的土財主或大企業的高級行政人員,有一天住不起這類豪宅(樓價被內地新貴搶貴了),全能的香港政府就要找幅豪宅地蓋豪宅去滿足他們的需要嗎?屆時港府的理由是不是這群高層行政人員或成功商人對香港有貢獻,是社會精英,為了讓他們留港建港,我們需要蓋一些配得起他們身份的房子給他們享用呢?

儘管曾俊華有六大計劃去增加土地供應,但地少人多是一個事實,每天拿單程証來香港的人不少,每天有資格申請公居屋都在增加,請不要忘記,除拿地來蓋公居屋外,政府亦依賴賣地來作主要收入來源,港府使用土地資源時能不小心嗎?再者,資源有限,需求無限,不承認都要承認,蓋居屋會分薄公屋的資源,若再搞夾屋,公屋和居屋的資源同被分薄,這樣,最需要我們政府幫助的一群,就得不到幫助,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所為嗎?

為政切忌貪多慕得,其實做好公屋和居屋,幫到一群一貧如洗的人解決住屋需要,又幫到一些不是沒能力工作,而是沒能力在私樓市場買樓,要捱貴租的社會中堅去圓置業夢已是功德無量了,搞甚麼夾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