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應免費提供實用面積資料 | |
|
木鐸 2012年5月25日 |
二手樓以實用面積為準則是一個地產行業的進步,盡管好多不同的聲音對此有異議,有中介話會增加經營成本,又有一些業主話一些縮水樓以實用面積計價,會使呎價大幅飈升,從而影響買家的承接熱情。其實以上講法都多餘,在地監局要求下,經紀向來是需要向買家提供土地查冊和資訊鈴(核實樓齡,物業用途和實用面積),亦即向來都有做實用面積查冊開支,非因今日政府有要求而做,故增加成本講法不成立。
有些業主擔心實用面積計價,其持有之縮水樓的呎價頓時變得好貴,也是過慮。每個買二手樓的買家都有睇樓機會,親身感受和量度那單位,代理又提供實用面積,買家豈會不知實況呢?買家仍去買一個實用呎價貴過同區其他大廈的單位定有其理由,最普遍的原因為該縮水單位面積夠細,銀碼也細,買家是買其[銀碼]。以實用面積報價,準買家可能見到呎價那麼貴,第一反應是抗拒睇那個單位,但當他知道以某個價錢而言,那個縮水單位是唯一選擇,他又鐘情縮水單位所處區域時,便會接受這個較高的呎價。所以業主們對實用面積的擔心又是多餘的。
我在2010年10月18日已撰文建議將以實用面積計價由一手樓擴展到二手,因幢幢樓的實用率都不同,真是好煩。雖然提供實用面積是支出是經紀負責,與己無關,但我覺得資訊鈴這一料資料同土地查冊不同,後者的資料常要更新,如業權轉變,註上頒令,銀行按揭,頒令是否已註銷和出了滿意紙否等等,政府實實在在需要人力不停更新資料,我們每次做查冊,付錢時都覺得物有所值。但資訊鈴資料,入伙日期,實用面積,物業用途等都是恒久不變,不用更新的東西,為何政府要收費呢?現中介以傳真機收這份資料的,連卷紙都是市民的,這筆錢就更加付得不甘心。
這類資料是不用更新的。大行數據夠,舊資料可今日用。細行可與行家分享資料。但小市民呢?政府好應該將這些無成本的資料公開予公眾參閱,並以一個最簡單直接的渠道讓公眾得悉。現中介用傳真機的方法太不方便了。事實上一般小市民向來覺得拿實用面積資料是好煩的事,業主而言,最齊備的資料應是樓契吧!不知何解,樓契上有單位的圖則,但無標明面積(實用或建築均無提及),就算你去查政府當年批則,都是全幢樓的面積,而非某個單位的面積,要知實用面積就要從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訊鈴,而這文件又要找經紀以傳真機索取,你話是件多煩的事,為何政府不將這類資料擺上網任睇,方便下街坊呢?是否政府一定要滴水不漏地,把握每個機會賺小市民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