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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地價新方案 有利有弊
為優化新居屋的補地價方法,政府日前提出5個新的補價方案,其中一個方案是沿用公布初期的淨貸款方法,其餘是以浮息或定息貸款方法。淨貸款方案,早前我曾經在此討論過,今次讓我討論一下付息的貸款方案。
利息助分擔風險 加快流轉
需計入利息的新補價方案,最大的好處是買家需考慮置業的風險,減低其「幸運大抽獎」的效應,沒有急切需要置業的人因要多付利息,會因此決定延遲申請居屋。另一個好處是,地價是一筆計息貸款,具複息效應,越遲補地價價錢越高,此舉有助加快居屋流轉。
單位難延資助 原業主未必向上流動
雖然新方案具上述優點,但當單位未來轉手時,會因此出現幾個問題。首先,單位越遲補價越昂貴,一旦年期長,累積利息增加至一定數目,未必有二手買家願意承接。再者,如果新居屋初次售價仍以業主的負擔能力計算,地理位置較偏遠的單位將被冷落,越近市區的單位越受歡迎。二手價格乃市場主導,一手業主選得市區或地理位置較佳的單位,將可能大賺一筆,而位置遠的單位則乏人問津,轉手困難,補地價後實收不多。另一個可預測的情況是,由於年期越長補價越多,地區偏遠的業主可能在短期內在市場連地價發售,以免轉手困難,令居屋單位快速流入私人市場,而單位無法延續資助。將來要延續計劃,政府將需要另覓地皮,這亦是政府早前提及建居屋最大困難之一。
入息訂價外 宜設地區意向價
政府如要改革原有居屋的補價方案,附息的方案是不二之選。不過,政府訂出單位發售價時,除按業主負擔能力外,亦須視乎地區市價,訂出一個合理範圍的售價。否則同年期買入及出售的單位業主,有人大賺一二百萬,有人只取回首期和本金,會引發市民怨氣,而單位流入私人市場,將無法令單位延續給需要資助的人,不是理想的解決住屋問題方法。希望政府在發售新居屋前,能著力處理這些問題。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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