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筆論樓 - 鄺志輝
世紀21物業將軍澳董事總經理,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從事地產業務逾廿載,紮根將軍澳15年,以其豐富經驗與各位談樓市、論政策。
 

實用面積顯示尺價 應擴展至二手市場

早兩星期,政府建議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並以白紙草案諮詢兩個月。立法後,以後不論售樓書、價單及廣告,均只會以實用面積顯示尺價。早前,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在與商會之會議中表示,建議此舉應擴展至二手市場,全面取代建築面積尺價,本人對此表示支持。

一二手統一計算 有利買賣雙方交易

事實上,現時普遍二手物業買賣均沿用舊有的建築面積顯示尺價,雖然代理促成交易時,會向買賣雙方披露物業的實用面積,但並不是太多代理同業會計算實用面積尺價給買賣雙方參考。

如果二手買賣續用建築面積尺價,而一手買賣尺價以實用面積顯示,一手業主轉售或查詢尺價時,需要花一輪工夫,才能把實用面積尺價轉為二手市場通用的建築面積尺價,情況混亂,有欠準確,對業主和準買家均沒有好處。相反,如果統一利用實用面積顯示尺價,數字清晰,對買賣雙方亦公平。

需時適應及教育市民

當然,實用面積有清晰定義,露台、工作平台、牆身等計算在內,而不著地的窗台則不包括。現時,本港有不少單位,同一個屋苑出現單位圖則相同,建築面積相同,但實用面積不同的情況(反之亦然)。因此,當計算尺價的重心由建築面積慢慢轉為實用面積時,應提供一段足夠的緩衝期,給市民大眾消化。畢竟,市民在決定置業時,最需要是一個統一而準確無誤的量度標準,而所有物業買賣,均使用實用面積顯示呎價,就是最理相的準繩,讓買家可比較面積和價格。在二手市場,代理亦會盡量配合,把其他不計算入實用面積而只顯示在建築面積的資料,如窗台、冷氣機一併交代,因為這些面積都會影響物業的成交價。

當買賣雙方得到充份而準確的資料,雙方權益就得到保障,這亦是我們作為物業代理樂於見到的事。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