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筆論樓 - 鄺志輝
世紀21物業將軍澳董事總經理,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從事地產業務逾廿載,紮根將軍澳15年,以其豐富經驗與各位談樓市、論政策。
 

再談實用面積計算尺價

行政會議通過規管一手樓銷售,而討論已久的以實用面積計算一手樓尺價的措施很快上馬。順理成章,社會大眾開始討論,應否以實用面積計算二手物業尺價。筆者曾撰文贊成這做法,在此再討論一下。

坊間機構數字混亂

關於建築面積及實用面積的定義,雖然政府曾在2008年對一手物業有正式清楚定義,但在此期限前的物業,不同的商業機構及資訊系統卻有不同的做法。部份銀行及代理行根據08年的定義清楚地計算出正確數字,但有部份卻緣用舊有數字,把定義裡不該計入實用面積的「窗台、冷氣窗台、花糟」等都納入實用面積。

全面實施成本趨升

事實上,如果要得到實用面積數據,相信只有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字最為可靠。然而,市民欲查詢一個單位的實用面積數字,需在該署網頁的物業資訊網付費才能得到。這些資料亦不會免費開放給商業機構或地產代理。如果要用實用面積計算二手呎價,而政府維持現時的模式提供資訊,將會對相關公司帶來沉重負擔,成本上升或會轉嫁市民。

政府宜推措施配合

當然,如果一手物業用實用面積計尺價,二手推行此措施可謂大勢所趨。因此,政府應在社會全面實施相關措施前,有足夠的諮詢及過渡期。畢竟,過去幾十年來,不同年代出現過不同的計算面積方法:由早期銷售只計實用面積或窗台不計入銷售面積,到後期會所、大廈公用空間攤分入建築面積等,均令大小相同的單位出現不同數字。因此,筆者建議政府可考慮重整物業資訊平台,提供誘因,讓商業機構可以適時更新單位數字,亦令市民可更容易得到準確面積,讓消費者及市民大眾得益。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