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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居屋 何不考慮出售公共房屋? 過去兩個月,銀行連番加按息,整體二手成交量受壓。然而,量跌價升情況持續。優質單位仍不斷破頂。以將軍澳區為例,近日就有兩個優質單位創歷史新高尺價的成交,當中有一個更是居屋屋苑。究竟除復建居屋外,有甚麼方法可增加供應,助市民置業? 有團體和政黨倡復建居屋。然而,近日創新高成交的單位,居屋亦包括在內。一單位擁高層永久海景及遠山景,創新高後,令同區單位居屋業主一同反價。居屋即使有折讓,仍要參考市價,而地價折讓大,將來難以轉售。折讓少,綠表戶未必有力承擔,可見復建居屋亦非靈丹妙藥。現時決定復建居屋,是用遠水救近火,實難湊效。 既然如此,筆者建議使用多年前曾用過的做法:復售公屋 出售公屋的最大好處,是為庫房帶來一筆可觀收入。今天,雖然庫房充裕,但物業供應量維持低水平,公共房屋又一直要政府補貼,才能達收支平衡。未來二十年,香港人口老化加劇,公屋支出長遠是巨大的財政負擔,相信這亦是其中一個原因,為何政府遲遲不願復建居屋。現階段,可研究讓居住公屋一段較長時間的居民,購回自住單位而讓公屋戶暫時延遲補地價。出售價以當年建築成本計入通脹後計算,地價由將來出售或出租時回補。 做法雖然跟公屋戶以綠表買二手居屋相似,但因為公屋乃現樓,可即時為市場帶來足夠供應,省卻建築時間、由宣稱放棄公屋、申請購買証至物業成交等的時間和行政費,公屋轉為半私人擁有後,管理費由住戶承擔,長遠節省開支,更可以為市場即時增加供應,讓沒有綠表的準買家在自由市場,連地價買入公屋。個人認為此方法值得有關當局積極考慮,切實執行。 201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