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筆論樓 - 鄺志輝
世紀21物業將軍澳董事總經理,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從事地產業務逾廿載,紮根將軍澳15年,以其豐富經驗與各位談樓市、論政策。
 

實用面積尺價會左右樓價嗎?

自從地監局宣布由2013年1月1日起,二手物業買賣,代理必須向客戶提供實用面積尺價後,不少業主開始擔心,如果自己單位實用率低,樓價會否應聲急挫?關於這點疑慮,筆者試從面積和業權角度解釋一下。

市價包括實用面積以外部份

物業價錢即使以實用面積計算尺價,但實際交易時,並不只限實用面積。例如,跟地面有高限差距的窗台,屋外的花糟、冷氣機位等,均不計入實用面積,但仍是構成交易的重要部份。相反,計入實用面積的部份,又未必實用。例如,很多人對露台、工作平台反感,因為除了晾曬衣物就沒有甚麼實用性可言,但這些都計入實用面積,拉低了實用面積尺價。故此,實用面積尺價是建築面積尺價外的一個參考,為買方提供更簡單易明的資料。

買面積亦買地權

然而,從更高一個層次來看,買一個物業,其實是買一份業權,即使土地佔用權。香港住宅普遍是分層物業,發展商或業主賣樓,除了賣出建築物,亦賣出土地的業權。買方在律師樓簽契約時,會清楚列明買方佔某屋苑千份之幾或萬份之幾十的業權。事實上,單位內部只是一部份,業權意思亦包括公用部份,如走廊、樓梯、電梯、平台花園、會所等。因此,買賣雙方的樓價,其實一直已反映成交單位內的私人可用面積、單位外的可用面積,以至業主的地權等部份。

市價已反映現實

再舉一例,有些屋苑,同一個屋則,有分有窗台及沒有窗台之分,建築面積一樣但實用面積則以無窗台為大,地權份數亦相若。結果,實用率較高的單位,成交價高一成左右,以實用面積計,尺價差不足半成。由此可見,其實成交價一直已反映物業的各項因素。實用率低的單位樓價可能短暫受壓,但當市場回歸基本,發現交易包括不止實用面積,亦包括地權時,就會回復以往一樣。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