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

仲達
2012
910

仲達

想不到,梁十招推出後僅一周,當中的長期招式「港人港地」竟比短期招式更早推出,顯示出本屆政府對調控樓市的決心,快得連十招的詳細分析還未完畢,就已為港人港地此長遠政策作定奪。

港人港地的限制,是
買家身份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不可以公司名義購買,在30年內也不可轉售予非港人,現時沒有計劃對買家資格及單位使用設立其他限制,如經濟狀況、是否首次置業或自住等。

平心而論,與其說港人港地能解決外地人炒貴港樓問題,倒不如說
其政治正確的名字很得民心,是一政治道具多於協助市民買樓:近年發展商為了迎合內地客人口味,紛紛推出大型豪華單位,甚至某些樓盤完全缺乏中小型面積的上車盤,使市民積怨,將矛頭指向內地豪客;但是,縱觀近數年來的新盤成交,一般的私樓都是以港人買家為主,內地人頂多佔一成多至兩成,反而豪宅的內地買家比例更高,有時達三四成,尤其是像九龍站這類整個規劃都是豪宅群的地方。

港人的潛在購買力很高,換樓客可量力而為選擇適合他們地點、呎數、格局的樓盤,即使有困難也是基於收緊按揭成數而未能湊夠首期,與外來購買力太強關係不大---換句話說,
真正需要幫助的,是首次置業者,即俗稱上車客的一群人。

要幫助上車客,就應該推出符合他們購買力的物業,要如何達成目標,施老闆早有高見:選擇合適地皮興建只容首次置業之港人購買的住宅,禁止任何形式的投資客源,如公司客和非首次置業者,而
為了減少釐定折扣率等行政費用,不需提供任何折扣,讓市場自行訂出一個符合上車客的售價。

當然,他日轉售亦只可售予同類人士,加快首置物業的流通以助更多上車客---這類樓宇必需以細單位為主,一來上車客首期及購買力有限、二來同樣的樓面面積可興建更多單位以助更多人。
而為了減少所犧牲的地價和社會成本,理應設在新市鎮,又可協助邊境開發,一舉兩得

現時的港人港地條款,過於寬鬆,對首次置業者幫助不大,反而因為地皮受此限制,發展商出價時定必審慎,
說不定會比原本地價收入少兩三成,就如限呎限量地因自由度減少變相劣化地皮、降低地價,減少庫房收入……他日發展商賣樓,只會視乎當時的購買力,要是市旺的話,根本不會以低價賣樓,市民受惠不了。

即使不以公司名義購買,港人都可以個人名義購入以作收租用途,不見得能幫助上車客。要是為了幫助上車客而刻意壓低售價,又會像居屋般永遠供不應求。還有,若果港人港地最終條款收緊至十分「辣」,投資者和外地買家頂多不沾手,轉往其他二手私樓市場,嚴重者更會引致推高其餘私樓價格。

談了這麼久,不是為了潑政府冷水,而是
希望政府可以善加利用有限的資源、以最低的社會成本,有效地協助首次置業者。不會因條款漏洞,引來各種價值損失和變相的利益輸送。

一言蔽之:港人港地原意好,捉錯用神難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