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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冬賣樓,是早一陣子,約九月尾的新聞了。之所以今天才寫,是因為這段不算長的日子之中,發生了令港人悲痛萬分的南丫島海難、新界東北發展的爭拗白熱化、中原城市領先指數CCL歷史性首次突破110點、泛民及工人政黨妄顧本港長遠利益,堅持在派發雙倍生果金時不准設立任何資產及入息審查......和以上大事相比,一名投行經濟師賣樓,沒甚麼大不了。
要不是某些財經演員認知度高、過往的預測有幾次準確,根本無人會留意他們買樓或賣樓的決定:對於小市民來說,買樓賣樓在一生中次數不多,可能是人生大事,但對於財力雄厚的投行高層而言,可以為了更個人化、更微不足道的理由賣樓,又或者只是為了方便小孩子讀書而住近一點也說不定,不一而足,無甚新聞價值。
然而,由於金融機構職員買賣及評論股票有潛在利益衝突,需要作出申報,故不少圈中人士確是以買樓作儲蓄及投資方法---看了不少相關報導,早幾年已購入物業的金融尖子,早已獲利豐厚,至少是賬面上;反而一心想靠炒股致富的,不蝕已經「執番身彩」。
說回陶冬賣樓,他是因為在數碼港一間台式餐廳用膳,聽老闆說快要結業,原因是租金由6萬加至22萬,租金瘋漲、殺雞取卵,從而判斷樓市瘋狂,賣出其中一個九龍站擎天半島單位,以1890萬元沽出,未計租金收入,持貨6年賬面已賺1020萬元。
當我閱畢相關新聞後,首個反應就是,他怎麼犯了這麼低級的錯誤,拿了蘋果與橙比較?
商舖就是商舖、住宅就是住宅,強行將兩種性質不同的物業拿來比較是不對的,更何況前者在數碼港,後者在九龍站,無論性質和地理位置,都是風馬牛不相及,還口若懸河地自吹自擂,表示「我不願意跟這種瘋狂為伍,所以選擇賣樓」,一副「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模樣。
要是教小朋友什麼是「不可一世」,倒可感激陶冬給予我們一個極佳的反面教材---正當他自鳴得意之時,其實正在得罪全港的地產相關人士,由前綫的地產代理,到小業主、地產商、投資者,難道全都是瘋的?
雖然不少人都以言論自由為名,大放厥詞,尤其是那些激進反對派議員,惟做人還是厚道點比較好,得罪了全世界而自己又無得着,損人不利己,究竟誰是瘋子?
陶冬的賣樓邏輯還有不少,下回再續。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