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表新政之反思(2)

仲達
2012
919

仲達

上星期房委會公佈了白表新政及居屋貨尾的一些細節,似是觀乎市場反應後,作出適當的安排,以協助合資格用家置業為目的,以免助長炒風。

白表新政之細節如下:

  1. 明年一月接受白表人士申請購買5000個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

  2. 分兩次批出,每次批2500個

  3. 單身申請者只有500個配額

  4. 規定買家在購入未補價居屋首兩年內,不能在第二市場出售

  5. 所有居屋仍沿用傳統居屋的補價安排

  6. 2013年初發售832個剩餘居屋單位

明年一月只是開始接受申請,5月才會發出首批2500封批准信,中籤的申請人有最多一年時間選購,餘下的2500封批准信則留待2014年1月才發出,以免短時間內需求大增引致反價封盤潮。

申請人劃分為家庭及個人兩種類別,配額比例為9:1,應是基於已婚人士有更迫切的置業需求以及受惠人數更多---政府的做法客觀上能助更多人置業,無可厚非,但是單身人士想單憑輪候時間長以增加抽中機會的想法則落空了。

最重要的條文是限制中獎的幸運白表客在購入未補價居屋首兩年內,不能在第二市場出售,惟若然補了地價,則可隨時出售:房委會的原意是防止居屋第二市場(即綠表市場)出現炒風,影響綠表買家,但是額外印花稅仍然生效的現在,顯得有點多餘,畢竟購入後首兩年內都要繳付15至5%逐步遞減的SSD,而購買未補價居屋者,本身財力有限,大部份情況之下都不會變身炒家,就算願意繳付SSD,賣出後都「冇乜肉食」,反而要在私樓市場再上車則甚艱難---因此,這項條文顯得有點過慮。

至於居屋貨尾,大部份位於天水圍天頌苑,此居屋位於天水圍公園以北、天華路以南,遠離西鐵站,出入必需轉乘輕鐵,較為不便,無甚吸引。加上當年天頌苑的短樁醜聞案,導致部份單位(即現時的天頌苑貨尾)無法出售,業主不滿屋苑公共空間的管理費只由已經出售單位之業主負責,認為房署亦需共同承擔;他們指房署一直拖欠龐大金額之管理費,正在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房署在還清管理費之前賣樓,如此複雜,似會嚇怕準買家。

白表新政能否真正為欠缺私樓首期的白表客提供足夠供應,是一大疑問,即使不計資助房屋的政策風險,像更嚴厲地限制銷售或轉售對象、再延長轉售限期外,現時的居屋業主亦未必願意售予合符白表新政資格者。

為何居屋業主未必配合政府的白表新政,原因倒有不少。至少,預期樓市繼續上升,僅僅持有單位也可坐享升值潛力,也是一大理由。

下回將會嘗試從居屋業主之角度分析白表新政面對的挑戰。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