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混合樓
 
仲達
2013年2月4日
仲達

政府調控樓價的方法,可粗略分為遏抑需求增加供應兩部份,前者只能治標,市場在觀望一輪後又再熾熱起來、反價封盤消息充斥每天的地產新聞,證明遏抑需求對樓價調整作用不大;後者為治本之道,惟建屋需時甚長,現代城市規劃對新建住宅有多重考慮,要做環境評估、交通流量新增多少負荷、鄰近的配套設施是否足夠、會否因為多建住宅犧牲了社區設施---這又觸動區議會的神經,既怕資助房屋影響私樓身價、又怕新樓是屏風樓阻礙通風和影響景觀......總之,由政府成功賣地到住宅真正落成,差不多要四至五年,這已經是以效率見稱的私人發展商建樓速度,政府興建的公屋居屋整套流程更動輒達六、七年之久。

要加快住宅供應,除了檢討現有流程,將流程盡量縮短外,亦可延長預售樓花期,由現時的落成前20個月增加至24個月甚至更長,雖然有意見謂延長樓花期對買家甚不利,如落成時經濟狀況可能比現時差......惟現時也有舊契樓盤的落成期為三至四年後,銷售情況不俗,也不見得一定只有壞處。

至於最能有效地以最少成本增加住宅供應的方法,當數增加地積比率(亦稱容積率),尤其是在地皮本身與港鐵站距離不遠的情況,幾乎無需考慮因此增加的交通負荷,畢竟港鐵的運載量遠超其餘公共交通工具。然而,有一個核心問題,即使增加地積比率還是解決不了:由基層、中產至有錢人都想住市區,市區樓需求之龐大,從近年多幢呎價甚高的市區單幢樓也可輕易「一Q清袋」可見一斑。市區地皮本已甚少,究竟要如何滿足不同階層的住屋需求?

或許我們可以再次借鏡花旗國的紐約,用附帶條件的額外地積比率興建公私型混合的大廈:只要發展商承諾在該項目中,抽兩成面積作廉租屋的話,政府就容許發展商興建多三成面積。以一個原本100萬平方呎的樓盤為例,發展商可以興建130萬平方呎,拿26萬平方呎作廉租屋,其餘私樓照常租售。

眾所周知,即使政府盡了全力興建公屋,未來5年也只有75,000個新增供應,平均每年15,000個;縱然加上每年淨回收的7,000個單位(由房屋署加強取締公屋富戶及租戶自願遷出所得),每年也只得22,000個。面對輪候公屋的逾廿萬大軍,這個進度猶如杯水車薪。

因此,上述的紐約方案,可以借私人市場之力加快廉租屋(公屋)的推出,甚至可以稍加改變為提供額外的出售資助房屋(居屋、夾屋等),不失為可考慮之方法。

但是,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香港與紐約情況有別,真正推行以上措施也有不少需要面對的難題,由於篇幅太長,將於下回分解。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