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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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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今天想繼續寫大圍站上蓋流標一事,不過眼見市建局主席張震遠接受某大報訪問,認為除了廣建公屋及新居屋之外,更大放厥詞,聲言要復建夾心階層住屋,真的是使人既氣憤又無奈,不吐不快。
氣憤的是寶貴的住宅用地本已買少見少,在廣建公屋新居屋後連不甚足夠的私樓土地都想拿去起其他類型的資助房屋,結果自然是私樓用地減少,在供求關係下樓價上升得更快,令普通市民更難上車;無奈的是張震遠此人嚴重缺乏對房屋政策的宏觀理解,卻穩坐市建局主席並榮升行政會議成員,決不是港人之福……
在此想談談資助房屋的問題:人類社會本來不存在公營房屋,由部落發展至封建帝制亦然,因為興建大型的房屋項目所費不菲,古代亦無國家是屬於人民這種概念,一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解釋了國家是屬於當權者的私有產物……說遠了,總之就是政府不會主動興建公營房屋。回顧香港,英國人自1842年佔領香港,之後即使開埠多年,亦無具規劃的公屋,直至1953年的石硤尾木屋區火災發生後,政府才認真審視公屋問題,而隨着香港經濟起飛,不同種類的資助房屋陸續推出,卻不等於房屋政策有進步。
現時香港身為國際金融中心,人均GDP也名列世界前茅,即使市民要求政府照顧合理的居住需要也不過份,因此公屋的存在是合理而必需的,只是不應在珍貴的市區地皮興建而已,問題不大;但是居屋或者其他類型為了資助市民置業的房屋,其存在意義是站不住腳的---為何合資格申請居屋的人,亦即較普遍公屋居民能賺取更高薪金者,政府不只替其解決居住問題(理論上公屋已可達成此目的),更進一步幫助他們以比市價大幅折讓的價錢置業?這分明是明益較有能力的人,卻忽略一視同仁的重要性,在道理上說不通,亦肯定不是最佳的公帑使用方法。
要是樓市上升還好,大不了被逅病政府幫人賺錢;如果樓市大跌,連累買入居屋者變負資產,又算不算迫害市民?
即使接受政府資助人置業這種道理,也應盡量減少資助房屋的種類,因為種類越多,所花費的人力物力、前期研究搵地、建屋需時、售樓的公平和合理性等問題就會越積越多,各類資助房屋的折讓比率該訂在哪個水平變得更複雜,而彼此間又互相爭地興建,結果社會付出的成本越高、實際上資助房屋能提供的效益卻越低、爭拗更是無日無之,要是遇上「尊貴」的立法會議員插手問題(在立法會權力過大的今天,幾乎可以肯定議員們必會做盡各式各樣的煽風點火行為),就真的只能說句「阿彌陀佛」......
故此,不論是權宜之計的置安心,還是始亂終棄的夾屋,都只會將資助房屋問題越搞越亂,唯一受益者可能是因手續越多而必需增聘的公務人員,繼續架床疊屋,一層疊一層,越疊越多,社會付出的成本自然也跟隨上升。
避免架床疊屋這個顯淺道理,張震遠並非不明白,因為他在訪問中表示應將置安心合併作新居屋,既然如此,為何反智地提出將夾屋復活?
一言蔽之:資助房屋種類多,架床疊屋效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