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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政府公佈了林奮強涉嫌在去年10月26日「雙辣招」出台前偷步賣樓甚至非法回佣之調查結果,政府為了確保程序公義,不單同為行會成員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不參與調查、連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詳細查看證據及法規,認為無需檢控後,再另行聘請獨立刑事資深大律師鄧樂勤(Peter Ducan)給予獨立法律意見,結論同樣是無需檢控。袁司長一再強調,已確保處理此事時「大公無私」。
可惜的是,當林奮強得悉結果,還他及家人清白後,發表了以下聲明,並宣佈辭職:「事件中有個別人士及傳媒對他作出不少有違事實的指控,意圖進行公審,實在令人非常遺憾。更有甚者,我的家人也被滋擾,承受不少精神壓力。家人因我服務香港而無端受害,令我感到十分難受。」
筆者早在去年11月初已寫了三篇文章探討此賣樓風波,分別為[林奮強賣樓風波]、[林奮強應辭職嗎?]及[「若奉孝在,不使孤至此」],當時真相仍未揭盅,筆者已指出即使身為行政會議成員,非官守成員是不會預先知道即將推出的政策。而雙辣招推出當天,在港的行會成員也要中午才接到特首辦職員致電,獲通知下午三時半於禮賓府開會,不是往常的特首辦公室,保密功夫做到「加零一」---何況,林奮強當日根本不在香港,缺席該會議,所以他不可能在政府正式出招前得知其內容。
最新的資料,更顯示林奮強早於去年6月初已放盤賣樓,政府高層在8月尾才醞釀雙辣招的構思,不存在得知雙辣招才賣樓的利益衝突;至於非法回佣就更屬無稽之談,額外佣金的建議在地產代理商的電腦系統中,人人都可查閱,公司又知情,最終亦只是付了1%的慣例佣金,真的是「屈得就屈」。
作為有心有力,又願意為港獻身的人才,林奮強的「香港黃金五十」大計,是所有關心香港發展之人推崇備至之策;俱往矣,如今「出師未捷身先死」,下一句不再是「長使英雄淚滿襟」,而是「長使港人淚滿襟」。反對派鬥垮林氏,絕對是港人的一大損失,筆者與好些朋友談及此事,大都痛恨現時的民粹批鬥氣氛,使發展停滯、錯失良機。
連同近日發展局局長及政治助理涉嫌規避/沒有申報於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土地利益等事,令人反思,是否持有資產者從政都會惹麻煩?當然,有人會反駁只要做足申報便可以,惟持有資產者,不論是住宅、工商舖、各類地皮等,與香港的發展根本難以避免利益衝突,不用談劏房或囤地,連買賣住宅也被公審,是否就可以確保從政者「比白紙更白」?
按照反對派的邏輯,只有一點資產都沒有的從政者,才有誠信,才適合服務大眾,才可避免他們的狙擊---至於這種人能力有多高,是否勝任高官及行會成員,並不重要;至於香港的發展停滯不前,被鄰近對手追上甚或超前等威脅,就更不在他們的考慮之列!
到底梁班子哀歎「若奮強在,不使港至此」的日子,離我們還有多遠?
一言蔽之: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港人淚滿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