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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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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瘋狂、樓價屢創新高,早已不是什麼新聞,雖然傳媒仍樂於報導這個屋苑創歷史新高、那個屋苑租金回報高、太古城園景都要萬五蚊呎、東半山OPUS HK呎價七萬六……
只要回報率高,即使是凶宅也有人捧場,事實上,近日亦有不少新聞關於凶宅大王的豐厚回報。
一樣米養百樣人,只要有錢途,都會有人做,管他道德不道德。
今次討論的,是佐敦白加士街66號的唐樓,雖設升降機,但無看更、又無鐵閘,像無掩雞籠,而當中又真的有不少雞---所說的,正是徘徊於合法與非法邊緣的一樓一鳳姐。
這幢唐樓,樓齡近50年,單位實用面積僅417方呎,成交價竟高達310萬元,呎價達7434元,只因這個單位已非住宅,已是劏成幾間一樓一的色情場所。據聞此單位每月收租共2.8萬(似乎是4間,每間月租7000元),一年共33.6萬租金,回報約11厘!
一個417方呎的單位,月租共2.8萬,呎租達67元,連一向被人詬病租金貴得驚人的服務式住宅也望塵莫及(惟少數核心區的頂級服務式住宅之呎租可以更高),皆因單位用途大有不同:租樓住只是成本,當然高不到哪裏;變成色情場所卻是高消費類別的生財工具,呎租自然驚人。
這則新聞刊登後,可能引起不少唐樓業主改裝單位出租,以圖賺取不合常理地高的租金;假若香港真有一天娼妓合法化,政府肯定要追收天價的「補地價」費用以作改變用途之補償。
11厘的回報,的確吸引,但是你問我有無興趣參與?無,肯定無。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經營色情場所,回報再高也是不道德,正如很多見不得光的黃賭毒行業,即使賺得再多,都是黑錢---於我而言,賺得不安樂、用得不安心的錢,不要也罷、不要才是正道。
其次,在法律上,如有證據證明業主是有意將單位租予妓女、甚至為其提供各種關連服務,即屬違法。
根據過往案例,若單位被證實作為經營不道德場所,會被查封半年。不道德場所的經營者,更有可能被判罰入獄;如業主知情,同樣有可能被檢控,最高判刑為監禁七年。最後衍生的問題,就是銀行承按此類物業,一般都會較保守,甚至拒接承造按揭。
要走法律罅逃避責任,不是完全不行,但本人既非法律顧問,亦絕不願意變相教人走法律罅,恕不在此論述。
收租賺錢,要對得住良心,不可因利忘義;錢得來太易,也會easy come, easy go。再說,要是親人和下一代知道你在做有違道德之事賺錢,他們會有什麼想法?
要不有樣學樣、要不鄙視離棄你,都是不好的結局。
一言蔽之:君子取財要有道,不義之財莫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