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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蘋果創辦人、人稱蘋果教主的喬布斯(Steve Jobs),其遺作iPhone 5,上周五於指定地區開售,幸運地,香港是其中之一,由於供不應求,出現了炒賣現象,故有人戲稱iPhone為「哎瘋」。
蘋果沒有公佈首批iPhone 5的供應量,除了直接向其認購外,亦可向其特約經銷商購買,但要捆綁服務供應商的手機,或稱「出機上台」,便不能拿回內地高價出售,使其價值降低,除了真正用家外,炒家欠奉---不過,這亦等於沒受合約限制的手機會被炒得更高。
然而,今次內地客的需求理論上沒有以往般高,皆因新手機存在一個技術問題:內地暫時未有適用iPhone 5的Nano-SIM卡,使內地訂機客戶減少;惟亦有報導指出部份內地店東甚為「心雄」,不計價錢有幾多收幾多,又不擔心SIM卡的相融問題。
似乎忘記了近期香港嚴打水貨客?不,只是他們「藝高人膽大」,認為即使被逮着,稅照付仍照賺,彷彿對內地海關視若無睹。(為免部份人不清楚,稍作說明:香港是自由港,不會主動管制貨物出境,但在內地,這類數碼產品一般都要打稅,水貨客博大霧式過關是刻意違法地漏報稅項。至於近期香港執法部門嚴打上水附近的水貨行為,是以水貨客違反入境旅遊之目的及逗留條件,從事商業活動,而非因帶貨出境。)
炒賣受歡迎的數碼產品似是搵錢快徑,像iPhone在過往的開售紀錄中,每部轉手也能賺取千多至數千元,但縱是強如蘋果,也非每種產品都有炒賣價值,像之前的new iPad(有人稱為iPad 3,但正式名稱是前者),由於潛在用戶數量遠較手機少,而新功能亦欠吸引,出現了炒家及店舖損手的情況,卻顯得今次新iPhone更值得炒。
那麼,iPhone 5真的如此吸引嗎?
本人不是數碼產品專家,惟與智能手機相關的財經新聞還是有留意的,例如以銷售總數及總金額計,韓國的三星(Samsung)早已超越蘋果位列榜首,全因其智能手機系列的多樣性及照顧到不同用家階層的構思,使蘋果的單一手機模式受到挑戰(蘋果在全球各地控告三星抄襲其設計,並在美國贏得官司,雖則美其名為保護知識產權,但有打壓對手的客觀作用)。
另外,iPhone 5在技術層面也有幾項不如對手,像Android系統設有支持數字錢包服務的近場通信(NFC)芯片,方便用家以刷手機付款;裝有NFC的手機之間可以單憑觸碰就可分享各種媒體檔案。不少智能手機的屏幕早已比iPhone 5更大,而後者又欠缺動態主屏顯示、面部解鎖和無線充電等新穎功能。
蘋果的領導層心知產品機能未必及得上對手,所以一再強調蘋果賣的是最User friendly的介面、龐大的網絡商店及完善的售後服務---這類難以衡量的優勢確是過往蘋果的致勝之道,但是值不值得盲目高價搶購被炒高的手機,答案心照不宣。
一言蔽之:哎瘋未必最強勁,服務取勝確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