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勾地
 
仲達
2013年3月4日
仲達

上周,政府宣佈正式取消始於1999年,運作了14年的勾地表制度,改為每季主動賣地,以消除外間認為發展商不勾地就可以減少住宅供應之觀感。從此,政府取回賣地主動權,按市況所需推出合適的地皮以應付住宅及商業需要。不過,坊間亦有意見認為此舉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似是政府為了顯示調控樓市的決心:這是事實,皆因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受訪時表示,自兩年前起政府已主導賣地市場,只有少數土地有賴勾地表供應---喜見高官直認勾地表制度早已名存實亡,卻也使我們再次認識到,尚未正式取消一項政策之前,無論客觀上該政策成效多麼地低,政府也會宣稱其為「行之有效」。

為何勾地表制度名存實亡?要解釋勾地表為何變成徒具虛名,得從其本質着手。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威力猛烈,使亞洲各新興經濟體疲於奔命地救市,當時熱火朝天的本港樓市因過度借貸、無險能守而泡沫爆破,樓價連年下跌。其時,市場廣泛認同定期賣地使地皮供過於求,惡化樓市崩潰的程度,政府有見及此,遂推出勾地表制度,由地政總署定期列出公開的土地儲備表<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即我們慣稱的勾地表,讓有意買地者(地產發展商)向其申請勾地並提出底價。若此提價合符政府估計的市場價格八成或以上,就成功「勾出」。

勾出後,政府會於規定的限期內招標或拍賣,提出勾地者必需參與該次競投,其競投價不得低於勾出時的底價。若最終無競投者的出價高於政府內訂的底價,就會流標或流拍,地皮將被收回,此循環一直重覆至地皮成功出售為止。

值得留意的是,如果招標或拍賣時無人提出等同或高於勾地者的提價,政府有權沒收原先勾地者的按金,以保證賣地價格不會低於勾地者之提價。另外,在整個過程中,政府不會提供任何優惠予勾地者,如勾地者最終未能獲得地皮,發還按金時不會給予利息。

花了好些篇幅講解勾地表制度的運作,是為了讓不明白其運作模式的讀者有所了解。看罷上述制度,任何理性的人,得出的結論就是,此制度存在極大缺陷:勾地者毫無得益,不說勾地過程中損失的利息(不可看輕,發展商擁有極多融資及投資保值/升值渠道,將錢鎖死之機會成本並非外人想像中低廉),要不就是徒作他人嫁衣裳,要不甚至會被沒收按金,加上政府賣地的地價從來都是秘密,沒有穩操勝券的把握,卻要白白付出代價,老實說,對參與者甚不公平。

可惜的是,明明鄰居湯文亮博士早已提出勾地表制度優化方法,就是勾地表佣金制:如果勾地者未能投得地皮,要求投得地皮者給予勾地者地價之若干百份比作佣金以彌補其機會成本,相信必可活化勾地表制度……但是,正式取消了勾地表制度的今天,一切建議皆成明日黃花。

一言蔽之:勾地制度有缺陷,不改即廢甚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