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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網友質疑本人關於通勤時間的論述,認為按此理論,灣仔的樓價應比赤柱和山頂高,因此這理論不成立---該網友雖出言不遜,惟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他亦只是未明白普通住宅與豪宅差異之處,故本人亦不會因此覺得被冒犯,只想藉這篇文章略作澄清。
在繼續闡述通勤時間前,首先要作出兩項澄清:
1. 物業的價值,最終視乎其承租力,這是必然的事實,也是肯定適用的道理;但是承租力包含了非常多項因素,不同的物業類別,其承租力包含的因素也大異其趣。在住宅方面,通勤時間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因此要判斷一個上車盤或中價盤的價值,大致上仍是看其通勤時間之多寡。
要注意,租住宅只能滿足居住需要,並不能衍生出更多價值,是一項消費性支出,故承租力高極有限;相反,工廈、商廈、商舖等商用性質的物業,本身便是為了做生意,亦即是衍生出更多價值而存在,因此承租力往往比住宅更高(除了因工業式微而使部份地區的工廈承租力偏低之外),惟商用物業已超出這次探討住宅價值的範疇,恕不在此贅述。
2. 豪宅市場與中價盤或更便宜的樓盤在性質上完全不同,挑選上車盤要視乎通勤時間、實用率、呎價......等等十分實在的指標,但是這些因素的重要性在判斷豪宅價值時都變得不太重要,因為豪宅的吸引之處,在於能成功營造一種極其奢華的氣氛及可遇不可求的感覺,與其說是一間屋,倒不如形容為一件驚世藝術品更貼切;然而通勤時間雖然不再是主宰,惟仍然發揮驚人作用---因此新界區的洋房,例如元朗、古洞的項目,頂多呎價接近一萬元上下(當然會有更高呎價者,例如西貢區洋房呎價可以更高,但屬少數),但是港島區的傳統豪宅地段,例如山頂或南區的洋房,呎價數萬元一點也不出奇,正是證明了通勤時間仍然有效的實證。
豪宅是一種另類,不能再視之為單純的住宅,是更接近藝術品的存在。研究豪宅價值的各項因素,將於日後另撰文章探討。
最後,希望各網友發表意見時能理性提出,減少人生攻擊,互相尊重、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能吸引更多高質素的讀者及回應,對所有人而言都是好事。
一言蔽之:判斷住宅之價值,豪宅與否要分清。